平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特编制平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平武县龙安镇东皋村行政新区冀安西路37号;邮编:622550;联系电话:0816—882203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精神,围绕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重要会议等各类信息,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依托平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8条,其中工作动态36条,重要会议规划计划1条,政策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管执法)20条,重大民生信息(食品药品)40条,法制政府建设1条,财政预决算2条,其他(重要会议、公示公告)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贯彻《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方便人民群众申请,落实股室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本年度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主动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信息公开审查。强化监督保障,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大隐私信息排查力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发布相关工作信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网站建设集约化工作,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股室长负责信息的收集、初拟,办公室修改完善,相关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终审后,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发布,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门户网站管理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密码由一人管理,所有信息均归口办公室按程序审核后上传,保证了信息发布的流程规范和质量过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深刻,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缺乏积极探索公示公开的新内容、新方向。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机关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服务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建立责任制,狠抓落实,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加大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关注公开情况,监督公开情况,努力营造公开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