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 号)要求,特编制平武县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武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西段91号;邮编:622550;联系电话:0816—882247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组织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平台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推进办事公开,积极回应社会热点,使工作更加透明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公开义务,全面推进财政机构信息、行政执法信息、财政工作计划规划信息、预决算信息、财政资金下达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为民服务办实事等相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2023年累计通过县级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条,其中动态信息34条、政府预算信息7条,政府决算信息2条、部门预算信息3条、“三公”经费预算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栏目预算信息4条、决算信息2条、公示公告信息4条、财政资金信息46条、涉农补贴信息46条、收费项目信息12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领导简介与分工信息1条、内设机构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项制度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机制,落实主要领导审核、法律顾问把关的办理模式。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结转办结上年度0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工作要求,确保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无误。二是落实全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已失效、废止、现行有效、需重新修订或制定等清理方式全覆盖清理本单位制发的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三是落实本单位公文制发属性认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除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政府信息,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充分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依托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公开发布涉及面广、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二是畅通其他公开渠道。搭建点线面结合、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立体化、全覆盖的公开渠道,运用公告栏、县级融媒体中心政务新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三是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接收渠道、公开方式、办理流程等。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大领导力度。我局以党组会议、局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召开会议多次,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局领导也经常过问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人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股(室、中心)的绩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按照考核制度严肃问责。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积极组织参加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同时,落实对本单位业务人员的培训学习,着力打造业务能力强、本领高的专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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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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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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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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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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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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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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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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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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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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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768.0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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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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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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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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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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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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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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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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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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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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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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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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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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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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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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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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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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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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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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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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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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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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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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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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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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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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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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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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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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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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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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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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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安全方面组织保障资金投入有限,缺乏信息安全方面的长期培训。四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五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还需要调整,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六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股室中心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信息落实审核审查后及时公开,尽量做到信息生成、审核与发布保持链条式进行;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四是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五是继续加强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六是持续提高时效,完善网站栏目服务功能。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将涉及全社会和民生民情的信息公开公布,并补充调整更新信息条目和具体业务,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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