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公安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按照新《条例》及《平武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平府办函〔2021〕64 号 )文件要求,现就我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武县公安局以促进阳光执法、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紧紧抓住监督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把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狠抓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长吴勇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高效有序开展。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规定和要求。局属相关单位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不出现失泄密事件,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办法对每一份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信息先由报送人初选,再由分管局领导把关,最后由局主要领导审核公开。(三)强化服务意识,方便群众更快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加强以信息公开为目的服务栏目,相继开通了"警民交流"、"公安微博"、"局长信箱"、"警风警纪举报"、"各类案件举报"、"便民服务"、"警务公开"、"警方提示"、网上通缉等多元化栏目。同步完善户政、车管、出入境管理等部门依托信息系统,公开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大力推行网上咨询、受理、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四是发布全市公安机关便民服务措施、服务电话,大力推行基层所队办案公示、警务公开制度,有效分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量。我局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布,内容面向群众,服务于群众,宣传法制、法规和治安管理的方针政策,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2021年,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编目,先后主动在党政网信息报送栏目报送198条,信息办采用信息2条,在政府政务网公开信息6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外部监督进一步强化,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也带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整体上台阶。但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待加强。公安工作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量巨大,任务繁重,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公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会不断增加,现有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不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求。二是专业系统培训有待加强。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用于服务自身生产生活的需求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信息公开工作需要。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方面不断加强: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规学习。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自觉将所学知识用于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条例》要求和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工作,组织局内各部门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学习和借鉴其它单位的经验和教训,开展有前瞻性的分析研判,做好预研预判和应对预案,减少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