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特编制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武县平武县龙安路77号 ;邮编:622550;联系电话:0816—882264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结合相关工作内容,严格按照相关《条例》要求,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讲好教育政策,公开教育动态,保障教育公开信息透明,通过政府网站平台以服务群众为中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示公告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共发布信息665条,通过平武县政务网公开发布信息165条,其中重大民生教育专栏动态159条,新闻中心部门动态4条,公示公告1条,专题专栏1条;通过“平武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00条,其中学校动态477条,局内新闻23条,公众号正常运行且内容更新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回复、归档工作制度,强化服务理念,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指定由电教站负责县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采集、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二是积极服务民生。创建“平武教体”微信公众号,实时更新发布县教体局动态、平武县各学校动态等内容,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重视程度提高,始终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政、务实、为民的重要举措,主动公开我局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重点领域公开等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创新思路、全面公开。坚持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外,全部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同时我局也注重其他信息的公开,如:全面、及时、准确地对我局的领导班子成员、机构设置、各股室职能等内容进行公开;今年“招才引智”的教师招聘工作,向公众提供招聘时间、招聘程序、咨询服务、监督投诉等一系列信息;中、高考政策宣传、教师资格证申领、教育收费等政策解读,都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一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功能,坚持以服务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为宗旨目的,办好管好用好“平武教体”微信公众号,及时传播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发布相关教育教学重大活动、会议,公开各类学校招生、教师招聘等公示公告信息,中层干部任命等人事信息。三是依托“互联网+”技术,以“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为重点,建立区域、城乡、校际远程共享协作的形式与机制、共享教育教学资源。
(五)加强监督保障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一是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自查自纠文字表述等错误,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今年我局从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了发布信息的绝对安全。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构,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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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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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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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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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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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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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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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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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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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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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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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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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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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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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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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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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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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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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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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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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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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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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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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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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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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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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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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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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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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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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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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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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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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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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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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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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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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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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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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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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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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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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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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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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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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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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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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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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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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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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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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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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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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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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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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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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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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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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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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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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增强;二是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没有高度站位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由于人员的调整和变动,存在工作人员业务不精、动态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等问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改进措施,努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提升公开内容的质与量。对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充实,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性、多样性、及时性,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二是加强人员培训。认真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同时落实到县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制度,深入理解工作的重要性,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激发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及时准确传达教育声音,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与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