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拟定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深化宣教“有厚度”,营造浓厚双拥氛围。围绕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依托平南红色遗址、北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完成老复员军人影像的拍摄和宣传工作;高标准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等活动,大力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优抚保障“有温度”,提高服务质量水平。一是继续抓好阵地建设,促进保障体系由“有”向“优”升级。二是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及时按政策兑现各类优抚补助;三是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使用率,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四是积极对上争取,推动平武县光荣院建设项目。
(三)全局意识“有深度”,实现指示终端见效。聚焦“备战打仗”,紧盯当前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需要,服务“前线”、“前沿”、“前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部队官兵“后路”、“后院”、“后代”问题,让前线将士专心备战,专心打仗。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积极发掘优秀退役军人,加大退役军人进村“两委”班子工作力度。切实加大褒扬力度,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创新活动开展方式,增强活动仪式感。
(四)促进稳定“有力度”,更加注重信访处置。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防范化解退役军人工作领域重大风险和矛盾,坚决杜绝退役军人在重要时间节点进京、到省上访事件发生。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服务体系。加强局机关队伍建设,按照“五型”机关建设要求,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一支高效、廉洁地服务退役军人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下属其他事业单位1个:平武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
2 |
下属其他事业单位:平武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其他支出。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253.49万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减少409.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建设项目和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改造项目等项目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收入预算1253.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95.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14万元),占7.62%;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7.99万元,占92.3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支出预算125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33万元,占19.25%;项目支出1012.16万元,占80.7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3.4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09.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建设项目和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改造项目等项目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7.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5.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1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2万元、其他支出0.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收入1253.3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542.71万元减少289.3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2万元,占94.88%;卫生健康支出43.73万元,占3.49%;住房保障支出20.42万元、占1.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24.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4年预算数为12.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其他优抚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856.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安置(09)军队转业干部安置(05)2024年预算数为10.68万元,用于转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医疗补助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安置(0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85.41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生活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军转干部各项支出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0.99万元,用于残疾人保障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103.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事业运行(02)2024年预算数为8.5万元,用于涉军人员维稳工作和退役安置以及其他为完成特定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工作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拥军优属(04)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用于拥军优属工作、双拥工作创建及巩固提高等工作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事业运行(50)2024年预算数为70.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奖励等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预算数为3.8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210)优抚对象医疗(14)优抚对象医疗补助(01)2024年预算数为35.7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20.42万元,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1.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2.55万元,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以及工会经费和公务员交通补贴等支出。公用经费8.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县财政局会同县委外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检查工作,各区县交流以及乡镇协调沟通等方面。
(三)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14万元,使用的是2023年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改造行动项目资金结余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7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35万元,增长18.17%。主要原因是2024年初预算新增加事业人员一名。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情况一:项目不含涉密或敏感信息的,按此说明:
2024年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33.5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