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2024-02-27 16:49文章来源: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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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省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地名管理、婚姻登记工作、殡葬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福利彩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志愿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扎实抓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使民生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

1.以更高站位推进党建引领工作。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抓好“三会一课”、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组织生活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建设,将意识形态贯穿党建工作和民政业务工作始终,同民政业务相融合,同安排同部署,严格落实“四种责任”。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的推广和使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做好党的建设。注重宣传民政先进典型,弘扬民政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能量。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更好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

2.以生态优势破局,发展民政事业。一是开展前期对上争取的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工作,提前谋划好“2.14”“5.20”七夕节等结婚高峰期婚姻登记相关工作。计划在3月,利用梅花盛开季节,在平通羌族乡印象梅林景区组织一场“公园式”婚姻登记集中颁证和宣誓仪式,开展移风易俗系列宣传活动。届时邀请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政府等领导及媒体记者参加并现场颁证证婚。二是利用我县生态环境优势,结合“5大片区”规划,对县域内的养老产业进行再次科学谋划,在清漪江、高村、水晶等片区打造一批高端旅游康养产业带使其合理布点、相互策应、各具特色,为康养产业的长远发展理清脉络,进一步激励和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产业,不断探索推进公建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助推平武康养产业发展,提升平武养老服务品质。同时谋划平武县老年大学具备综合功能的建设项目,计划将其建成集老年教育、健身娱乐、日间照料、助餐和儿童学习玩耍、短托日托、艺体培训等为一体的养老托幼综合体。

3.以更严要求加强民政机关自身建设。强化能力提升,全力践行“新、快、实、真、严”要求,继续办好“民政大讲堂”,以讲促学、以学促用、以用促干。加快推进干部考核评价系统建设,深化打造“精准选材、赋能育材”知事识人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以老带新,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强化关心关爱。建立干部关爱护航机制,启动实施“关心行动”,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切实提高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

4.以更实举措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一是积极进行项目申报。根据省厅印发的《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方案》,计划申报江油关镇观凤村等4个村作为2024年“补短板”工程。二是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五社联动”机制。广泛引导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各类民生服务,助推平武城乡基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鼓励村(社区)积极孵化具有服务功能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并通过服务时长得积分的方式,逐步引导其发挥城乡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大力发展社区慈善基金,今年,我县已建立5个社区慈善基金,下一步将进行全县社区慈善基金全覆盖,为社区发展汇聚资源。

5.以更大力度推进“一老一小”服务水平。一是推进康养、医养结合发展,大力引入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探访关爱工作机制,定期探访关爱经济困难、高龄独居老年人。加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构建养老机构智慧监管平台,争取资金80万元,将各养老机构的监管系统接入局机关和手机进行综合监管。在平武县社会福利院建设1个中央厨房,在县老年大学、南岸社区、西路社区打造3个助餐点。二是坚持“儿童优先”的发展理念,完善未保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教育培训、信息报送、情况通报、个案会商等联席机制。指导未保机构运作,动态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工作,计划于5月、9月分两批次邀请省、市儿童类专家,对全县162村、16个社区儿童主任、20个乡镇的儿童督导员全覆盖开展线下培训,为正心健康工程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保护宣传月系列主题活动,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6.以更强担当提升救助福利水平。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对象监测,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逐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和协同办理机制,逐步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持续提高救助精准度,提高基层服务群众水平和救助时效,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7.以更高标准优化社会事务管理。继续做好殡葬、社会组织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服务。推进殡葬工作改革,加快平武县殡仪馆迁建项目建设,继续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营造出“破除陈规陋习、弘扬厚德家风、崇尚文明新风,共享绿色生活”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武县民政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6个:平武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平武县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平武县殡葬管理所、平武县福利管理站、平武县康复院、平武县养老服务中心(含救助站)。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平武县民政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武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517.5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安排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4517.53万元,其中:财政结转原项目下达至本部门上年结转340.86万元,占7.5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6.67万元,占91.3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万元,占1.1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451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87万元,占18.04%;项目支出3702.66万元,占81.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17.5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4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安排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6.6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5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8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35.0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4.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32万元、农林水支出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84万元、其他支出85.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32.4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74.35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安排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4.45万元,占91.92%;卫生健康支出285.32万元,占6.45%;农林水支出3.86万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68.84万元,占1.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3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等日常办公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47.0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3.0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1.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6.49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受伤在职职工伤残抚恤金及伤残民工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4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分散养育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4年预算数为159.6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中心工作经费、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殡葬事务相关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4年预算数为95.4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中心临聘人员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社区养老服务综合建设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0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集中供养人员医疗保障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3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0.16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精退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白马智障精神病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经费等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7.21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非农安置和农转非移民生活困难补助、城乡孤老救济等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4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57.1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经费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9.8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龙安镇长桂村民宿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0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关敬老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8.8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4.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8.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金、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县财政局会同县委外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对民政工作检查指导及兄弟县市局的工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与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殡葬车1辆(单独预算3万元殡葬车运营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困难群众救助、流浪救助人员护送、运送遗体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5.0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3.2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平武县民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4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平武县民政局共有车4辆。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平武县民政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6个,涉及预算3361.80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6个,涉及预算3361.8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pdf

      2.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收入总表.pdf

      3.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pdf

      4.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5.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pdf

      6.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7.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x.pdf

      8.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9.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10.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11.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12.平武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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