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综合执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特编制平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武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建设街(林业局旁);邮编:622550;联系电话:0816—881159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今年以来综合执法局立足城管执法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平武县城市管理执法、农业执法等民生领域,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等要求主动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其中监管执法类68条,城市管理领域类27条,农业执法类11条,其他类9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标准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流程。采取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模式,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全年,未收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相关政府信息、无结转办结上年度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明确职责。制定平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便民性、共享性。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落实,各股室、大队协作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对拟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后方能公开发布,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认真开展对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重要载体,积极做好我局各项公开栏目的维护管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规定时间节点内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城市执法领域等重点工作信息。坚持业务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相结合,认真梳理核查对外公开发布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主动在“直播平武”“平武新闻”等平台上发布我局政务工作信息。按照规定开展新媒体自查和清理工作、开展公开栏目内容过期清理及更新,强化各公开平台运维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县综合执法局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定期自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公开意识强、业务能力强的政府信息公开专业人才。2023年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着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数据公开还不够及时、不够全面,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通力协作,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图解:

平武县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平武县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