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木皮藏族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由木皮藏族乡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情况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武县木皮藏族乡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木皮藏族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16-8890088,单位地址:木皮藏族乡关坝村场镇。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利民、便民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政府工作在阳关下运行,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木皮藏族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内容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截止2022年底,全年通过平武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1条,文件类信息共2条,动态类信息19条。按照财政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2022年度财政预算,各专项经费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全乡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接收、办理、反馈、归档等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流程,凡是依申请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办理,确保了依申请公开处理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工作机制,对发布的信息从拟稿到审核、审发,必须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合法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归档工作台账。所有发布的信息落实纸质流程并存档,确保发生严重错敏,或网络舆情能及时溯源,落实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武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平府办函〔2022〕41号)文件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是完善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栏目设置,做到公开范围内容与栏目相对应。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确保应公开仅公开,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对各办公室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底考核,主要包括:主动提交信息、提交信息是否符合公开条例以及被采用公开的数量等,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年终专门开会总结,进行统一评价和奖惩。二是成立木皮藏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杨魏同志任组长,组织宣传统战委员熊世豪同志任副组长,综合办全体工作人员为组员,对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明确了相应的管理权限,落实了行政负责制。三是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办站所,作为年终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 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