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江羌族乡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特编制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武县锁江羌族乡场镇,联系电话:0816—88129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2〕3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绵府办函〔2022〕62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武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平府办函〔2022〕41号)、等文件要求,紧紧盯住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等重点工作,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为抓手,严密组织,精心指导,狠抓落实,推动全乡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乡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据信息公开的要求,重点对党的建设、疫情防控、惠农补贴、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算决算等有关政务信息及工作动态及时发布。2022年,我乡通过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报告类信息5条,动态类信息31 条。按照财政相关工作要求,公开我乡2022年度财政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等报告,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我乡阶段性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申请向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22年,我乡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接收、办理、回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法确保申请人的申请公开权力得到保障。2022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由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具办人员落实。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把关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安全生产、民政各项救助资金公示、民生热点问题回应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武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平府办函〔2022〕41号)文件要求,完善我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对无发布内容的栏目及时发布情况说明,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同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农民夜校、坝坝会、LED显示屏、宣传车等形式及时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汛期防汛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对照县政府网站内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整改,高度重视政府信息考核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时公开单位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制度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 一 )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 五 )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 六 )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 办理 结果 ( 一 )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 二 ) 部分公开 (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 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 五 ) 不予处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 其他处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运转不及时导致更新滞后。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形式较为单一,如政策解读缺乏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三是自查自纠能力不足。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我乡发布信息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加大工作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行目标考核,保障信息更新及时,内容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乡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