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水晶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特编制平武县水晶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请与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平武县水晶镇政府街4号,邮编:622564,联系电话:0816-887801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省、市、区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畅通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政府与人民群众的交流互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紧扣重点工作,依法主动公开。2022年,通过绵阳市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更新完善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信息6条;围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行政许可事项现场勘查等重点工作任务,主动公开相关政策,详细解读政策背景,工作动态信息38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强化程序规范,落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不断完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严格规定,明确了不予公开事项。2022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我镇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任务,明确职责,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原则,规范公开内容和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质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司其职,办公室统筹协调办理的工作格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紧跟省、市、县的工作部署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栏目内容,按照信息更新时限要求,及时完善各栏目信息更新,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通过短信平台、走访入户、召开村民坝坝会、座谈会、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公示了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安全知识、惠民政策、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为强化监督保障,提升公开质量。我镇组织全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政策文件,增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能力;主动接受区政务公开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我镇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并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保密制度,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2年,我镇按要求参加并通过各项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规范化还需进一步提升,公开的内容不够细化和丰富。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完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持续深入学习《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作进一步明确,对本单位发布的信息按照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格审查,保证发布信息和数据的合法性、及时性。三是扩展公开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结果导向,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政策解读方法手段,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