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平通羌族乡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特编制平通羌族乡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武县平通羌族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平武县平通羌族乡政府街36号;邮编:622558;联系电话:0816—885912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乡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结合我乡实际,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一)主动公开情况。结合本乡实际,2022年制定了《平通羌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编制了《平通羌族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平通羌族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22年,我乡在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条,报告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加收、办理、反馈、归档工作制度。二是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受理、依法依归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申请,对重大依申请公开信息坚持会商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责任;二是对照县政府网站内容监测反馈问题和错情错敏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度;三是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按要求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二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微信工作群、坝坝会、微党课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群众公布疫情防控、森林防火、民生项目等重点热点信息,使公民依法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合办工作人员为具体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推进政务信息重点领域公开、依申请公开,持续优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先审后发要求,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三是强化人员管理和培训,围绕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及财务预决算等群众关心领域和关注热点,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使群众关心的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平通羌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够广,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民生和时事焦点信息未及时全面公开等。下一步,将主要从强化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方面,群策群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乡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