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信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特编制平武县信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武县信访局联系(地址:行政中心信访局;邮编:622550;联系电话:0816—882296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上扎实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

我单位坚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原则,严格履行法定公开义务,积极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2023年我单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18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6条,均为服务型信息,机构简介信息1条,领导简介信息1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了办理和答复,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要求,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畅通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同时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回复、整理归档工作流程,确保所有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2023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结转办结上年度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和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对拟通过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校三审”制,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落实公文属性认定,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落实第一时间发布。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对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对已失效、废止、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提出明确的清理意见,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内容、申请接收渠道和联系方式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公众能通过指南方便快捷查找我局公开的各项政府信息。依托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认真做好所负责栏目的更新运维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加强通过信访局公示栏主动公开单位机构简介、咨询举报电话等信息,方便公众咨询。通过短信群发、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渠道,让社会公众了解信访,确保信访工作秩序良好。

(五)监督保障。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单位办公室,统一负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日常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定期监督检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讲行细化分解、安排专人负责,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开展日常检查工作,通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落实问题整改销账,将日常的检查整改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终考核,有力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业务精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三是便民性、服务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单位将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明确专职负责,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各平台的宣传、引导、服务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图解:

平武县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平武县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