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特编制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241号;邮编:622550;联系电话:0816—88227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林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生物防治、检疫、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等工作,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等信息,确保服务便民化。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条;文件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0条;其他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度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不予处理,不予处理的原因是申请人诉求与之前申请内容重复,同时申请人向绵阳市经开区法院起诉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要求我局已在时限内给予答复,并且经绵阳市经开区人民审判驳回申请人的起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制度》、《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确定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定期自查整改,总结工作经验,借鉴优秀的政府信息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四)平台建设

一是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pingwu.my.gov.cn/)”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填报系统上发布和公开林业工作有关信息。二是在局机关一楼设立公示栏和工作动态专栏,方便各类人群了解林业工作有关信息。三是设立了公开查阅点1处,方便群众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四是到各乡镇、村社张贴林业有关工作信息公示,方便各基层群众了解有关信息。 截至2022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群众满意率达100%。

(五)监督保障

一是调整确定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定工作方式方法,依据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二是积极落实“三审制度”,抓好信息来源真实性,加强信息内容核查,严格信息上网公示公开审批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永久使用林地植被恢复费168.0138;临时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2.6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对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把握不精准。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加强学习,向先进网站单位学习经验,强化部门管理和业务指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主动审查发布信息质量和安全,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积极整改问题,及时按要求整改反馈问题做好平台运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