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09926/202206-0000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平武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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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2022-03-30 16:35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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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财政局机关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财政局机关职能简介

1.拟订全县财税、金融、国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财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负责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和监管理乡镇财政工作。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方案,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7.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国有资产,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2.负责全县金融工作。分析研究全县金融业运行情况,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外合作交流。维护地方金融秩序。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依据中央、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配合市金融工作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抓好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理公司的监管。

13.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14.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县与乡镇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动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县惠民资金管理中心不再承担编制惠民资金归集、管理、划拨、使用计划工作。上述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县财政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9.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

①县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国家重大税收政策研究并提出调整建议,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

②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财政管理体制。与县税务局共同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③县财政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全县各类退税退库。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

①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

②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3)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

①县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会同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②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在县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具体承担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职责分工。

①县财政局承担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级文化企业相关工作,执行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相关政策,承担县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②县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5)县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职责分工

①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代表县政府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实施监管,行使出资人权力,对县级监管单位进行国资监管政策指导,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县属企业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情况,对受委托监管单位履行出人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县财政局代表县政府对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的文化企业实施监管,执行全县统一的国资监管政策、制度和标准,定期向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报送企业经济数据。

③县发展改革局代表县政府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粮食企业实施监管,执行全县统一的国资监管政策、制度和标准,定期向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报送企业经济数据。

6)管理各类投资基金职责分工。

①县财政局负责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的职责,负责地方国有金融管理工作,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及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金管理。

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

③县财政局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7)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行使县内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和燃油(气)附加费定价管理权限,会同县财政局具体行使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定价管理权限。

(二)平武县财政局2022年重点工作

1. 财政主要指标收入情况。一是加强收入分析,及时掌握税源动态,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分析监控,落实征管责任,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二是不断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充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强协调联动力度。

2. 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按照“三年攻坚行动”通过清理结转两年的上级专项资金、项目结余资金;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对接

3. 积极主动加强对上争取,一是争取债券资金积极督促、指导县级部门进行债券项目资金申报,目前一般债项目、专项债项目已录入债务系统备选库,加强与省财政厅对接力度,明年继续积极到省厅汇报工作,争取多的项目,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争取财政资金,主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向各部门了解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具体实施单位争取资金的主动性,配合相关单位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找准上级转移支付支持的重点,如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财力性方面的资金。

4. 重点领域财政监督管理,针对重点领域开展财政专项监督检查,包括内部控制、会计监督检查、财政纪律检查、预决算公开等的综合性检查开展不少于两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专项检查,重点选取涉农整合专项资金项目和债券资金项目, 针对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及使用等情况,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重点关注收支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私设小金库以及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等方面,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监督检查; 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将对各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细化程度和公开形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抽查部分科目财政支出数据的真实性,关注是否存在预算空转、虚列支出等问题。

5. 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一是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完善国有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建立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强化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管;三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台账;四是构建监察、巡察、审计、国资综合监督机制,强化对国有企业的巡察、审计的结果运用。

6.“三盘活一清理一评价”逐步盘活清理、全面绩效评价,闲置资产、优质资源先易后难逐步盘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优惠政策清理牵头部门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完成奖励激励优惠政策调整,绩效评价实施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部门概况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下属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平武县财政局;其他事业单位3个:平武县惠民资金管理中心、平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平武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收支总预算691.91万元,较去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增长50.1万元,增长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如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其他项目及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持平。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收入预算691.91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50.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1.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安排支出预算661.51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减少30.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压减支出减少办公费、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529.51万元,占80.05%;项目支出132.00万元,占24.9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1.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661.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529.51万元,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32.00万元,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财政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24.1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信息建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1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按照规定标准应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3.8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7.1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平武县财政局机关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平武县财政局机关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675.73元。共有车辆1辆(一辆转机关事务局,一辆原公务用车,实物已上交,账面资产未调整),其中,无保留公务用车、无定向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平武县财政局机关10万元以上项目:“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项目,非税票据管理工作项目,乡镇财务管理工作项目,预算编制项目,报表制作项目,金财工程网络、非税收入网络、部门预算网络维护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了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pdf
2.《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pdf
3.《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功能分类科目).pdf
4.《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5.《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pdf
6.《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7.《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pdf
8.《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9.《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pdf
10.《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11.《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pdf
12.《平武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13.《平武县财政局机关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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