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 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平武本土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人才培训及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9.指导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市场。
10.统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文化、旅游合作,组织对外及对港澳台旅游交流活动,推动平武文化旅游品牌建设。
12.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县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督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协调、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民间珍贵文物抢救、文物征集工作。配合上级专业队伍在县域内的文物考古工作。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技术提升。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协调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15.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文化产业、旅游业在平武产业发展格局中的支撑作用,增强平武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加强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协调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强化广播电视民营机构的监管,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全县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广播电视服务质量和水平。
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深化文物体制改革,注重革命文物保护展示,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文物交流和科技支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
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不再承担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规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审标准的行政职能,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县文广旅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8.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广旅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二)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重点工作
1.抓项目投资,提振文旅经济消费
强化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推动1.24亿元博物馆(二期)、游客中心、文物保护研发中心等5个项目新开工,5月前完成300万元川陕省平南县苏维埃政府旧址修缮保护和展陈项目,7月完成投资1300万元改建原平南小学、平南乡政府为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实现开门营业,推动科恩3.8亿元商文旅一期项目开工。打造生态价值转换拳头产品。建设自然教育场域18个和白马、高村2个自然教育生态友好型社区,研发自然教育核心产品5个以上,确保龙池坪大熊猫伞护物种自然教育基地“五一”开门迎客。规划实施虎牙冰雪项目。打造戏雪、滑雪、冰瀑徒步探秘新业态,实现虎牙土地梁滑雪(草)场一期“五一”开门营业,启动虎牙土地梁滑雪场二期及大峡谷冰瀑项目建设。
2.抓品牌建设,助推文旅经济发展
策划节会,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提前谋划全年文旅活动,从3月开始每周进行“报恩情韵”常态化演出。结合文旅资源禀赋和康养避暑、民宿旅居等拳头产品,串联打造旅游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开展春夏秋冬主题推介。实现接待游客超100万人次。制定政策,刺激文旅市场消费。对接各大景区、酒店、旅行社等,聚焦不同主体类别制定激励政策,刺激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消费增长。规划建设旅游线路8条,实现与旅行社签约不少于20家,团队引流不少于10万人次。
3.开展专项行动,激发文旅市场活力
“3+N”串点成线专项行动。聚焦报恩寺、王朗、虎牙“三大”核心景区景点,强化项目资金全要素调配,进一步辐射带动周边生态体验、人文风情、康养休闲等产业链条发展。百里精品民宿走廊建设专项行动。实施“百村·千宿·万人业”行动,推进老河沟、药丛山、县城南北山、白马片区民宿发展,打造岷山度假民宿公共品牌,通过新建、改造实现2025年底民宿、乡宿达200家。自然教育专项行动。统筹推进自然教育“一园四区”生态产业园建设,健全自然教育生态产业园标准体系,引进和培养本土自然教育人才超100人次,实现自然教育访客量超25万人次。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行动。推进“旅游+”“+旅游”融合发展,挖掘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丰富农事体验、田园观光、农业采摘等业态,发展后备箱经济和文创产品展销。推进“十个一”旅游承载补短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旅游公厕、智慧停车场、集中购物点等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县域文旅经济发展硬件设施。建立健全文旅市场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维护文旅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文旅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提升。文旅外宣引流专项行动。强化“外引内联”宣传营销,参加“文化三推”等省市活动,办好“来秘境平武·逛熊猫家园”等系列活动。依托自媒体大咖、网红引流作用,持续推动线上流量变线下经济。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1个:平武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5个:平武报恩寺博物馆、平武县文化馆、平武县图书馆、平武县旅游发展中心、平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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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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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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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武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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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武报恩寺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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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武县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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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武县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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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武县旅游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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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平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武县文广旅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215.92万元,较去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53.98万元,增加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结转项目资金纳入2025年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收入预算5215.92万元,其中:财政 结转原项目下达至本部门上年结转3975.29万元 ,占76%;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0.63万元,占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支出预算521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63万元,占22%;项目支出4074.29万元,占78%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15.92万元,较去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53.98万元,增加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结转项目资金纳入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0.63万元,上年结转3975.29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85.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35万元,农林水支出0.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75万元,其他支出30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0.6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08.5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273.07万元 ,占22%; 机关服务支出538.88万元,占43%;图书馆3万元,占0.24%;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6万元,占0.48%;旅游宣传10万元,占0.8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80万元,占6.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66万元,占9.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33万元,占4.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10.26万元,占0.83%;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5.34万元,占0.43%;行政单位医疗9.67万元,占0.78%;事业单位医疗31.68万元,占2.5%;住房公积金97.75万元,占7.78%;其他支出0.7万元,占0.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73.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38.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报恩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旅游发展中心、非遗保护中心等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临聘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5年预算数为3万元,用于平武县图书馆图书购置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发展及宣传促销等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送戏下乡、公共文化云建设补助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6.6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8.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6万元,主要用于电影公司退休人员每月补助发放。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3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6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行政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1.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7.75万元,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1.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
公用经费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县财政局会同县委外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县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县财政局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 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现有公务用车6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主要保障送戏下乡、流动图书赠送、防火防汛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0万元, 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00万元 ,主要原因是2024年对上成功争取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及下属平武报恩寺博物馆、平武图书馆、平武旅游发展中心、平武非遗保护中心 等4家事业单位、平武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1家行政机关以及平武县文旅执法大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0万元, 比2024年预算增加4.12万元 ,增长7.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6辆 ,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个,涉及预算12538.85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99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60.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 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4.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0.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2.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