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2025-03-28 15:17 文章来源: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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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医保局职能简介。

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和落实省、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拟订全县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和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保持全县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3.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待遇调整机制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4.组织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组织执行全市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

5.组织执行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全市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协助市级主管部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信息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落实全县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9.实施县域内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执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不再承担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县医保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4.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医保局2025年重点工作。

1.强化医保政策宣传引导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我局将主动做好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和服务宣传,结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及企业走访培训等活动,提高医保各项政策的知晓度。对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障政策分类宣传,营造全县医保政策宣传的强大氛围。积极开展新生儿、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人员的参保动员工作,进一步提高参保率。加强与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特殊群体动态新增数据的共享机制,及时核查特殊群体参保情况,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圆满完成2025年度参保目标任务。

2.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继续加大医保基金全覆盖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结合两定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定及省、市本年度基金检查重点内容,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整改到位。积极配合国家、省、市组织开展的飞检、交叉检查、抽查复查等,加大曝光力度,坚决打击和震慑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3.深入推进医保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扎实开展上线省药械采购平台工作。强化与各公立医疗机构对接,推动线上采购、交易、结算有序开展。二是稳步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明确改革工作任务,按月销账,确保改革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三是助力“医共体”建设,积极推进家庭医生“两病”医保签约服务包,力争全县备案患者签约率稳定在70%以上,力争突破80%,惠及我县更多城乡居民“两病”备案患者。四是扎实做好医保调剂金模式省级统筹工作。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按照市医保局安排部署做好医保调剂金模式省级统筹工作。

4.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医保便捷服务。加快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及乡镇+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做实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县域通办”,积极探索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临县跨市通办,提升医保服务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不断拓展医保电子凭证覆盖面,在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切实打通医疗保障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平武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平武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机关

2

平武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医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全部收入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8.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1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1.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3万元。医保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48.3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同比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医保局2025收入预算348.38万元,其中:财政结转原项目下达至本部门上年结转4.19万元,占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19万元,占9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医保局2025年支出预算34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19万元,占91.05%;项目支出31.19万元,占8.9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医保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8.3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同比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8.3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1.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医保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4.1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4.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新增一人及保险调标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48万元,占9.4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24万元,占4.72%;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44万元,占0.42%;行政单位医疗3.51万元,占1.02%;事业单位医疗7.66万元,占2.2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万元,占1.45%;行政运行120.99万元,占35.15%;事业运行130.04万元,占37.78%;住房公积金26.83万元,占7.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32.48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16.24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支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预算1.4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预算3.51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在职行政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7.66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在职事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当年二级巡视员医疗补助费用; 行政运行预算120.99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及行政人员工资及基础性绩效支出; 事业运行预算130.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基础性绩效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预算26.83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医保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7.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5.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奖励金。

公用经费12.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医保局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医保局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

2025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变化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活动,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如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员。

(三)2025年医保局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医保局2025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医保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医保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平武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15万元,与2024年预持平,2025年预算人员虽增加一人,但编制在我单位,在政协工作,公用经费不在我单位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医保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医保局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医保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141.15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平武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pdf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收入总表.pdf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支出总表.pdf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pdf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pdf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pdf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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