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水利局部门职能简介。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权限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地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农村水电工作。
(十)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一)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农村供水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与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移民资金,参与移民规划,负责移民安置实施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移民安置验收和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
(十五)承担经县政府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平武县水利局2025年重点工作。
1.会同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部门完成2024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持续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2.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对全县162个村开展农村供水(丰水期)水质检测,计划11月20前完成检测任务;持续开展农村供水提升行动,计划10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及资金拨付。完成平武县古城镇白草村和龙安镇枕流村乡村水务建设验收。完成23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开展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验收。
3.农田水利工作。持续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按时完成2025年市级下达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任务目标。
4.水旱灾害防御。持续开展防汛减灾工作。一是全力争取“揭榜挂帅、科技赋能”第二批试点建设项目。二是力争平武县水利测雨雷达站点建设纳入省级规划,并根据上级要求完成选址、基础配套等前期工作达到开工建设条件。三是完成新建和水毁修复堤防护岸2千米,受益群众1500余人。四是完成2025年省级下达的157户山洪灾害避险搬迁任务。五是2025年5月前完成全县防汛操作手册编制,完成乡镇防汛工作指南的编制,完成业务补短的培训工作。
5.2025年将持续巩固县域节水型达标创建成果,不断提高节约用水效率,加大节水资金投入,强化节水宣传创新工作力度。加强取用水监管,确保年度用水“三项指标”达标。加大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力度,保障下泄生态流量到报率和达标率双达标。持续加强辖区内小水电的安全监管和运行管理工作,做好小水电清理常态化管理。
6.一是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四乱”,以侵占河湖岸线为重点开展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和河湖管理范围线纠偏工作。二是开展夺补河争创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三是完成涪江右岸平武县水晶镇任家坝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等6个项目入库,并申报、争取2025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四是开展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柏梓村干水磨组至下街组段防洪治理工程等13个项目前期可研和初设编制工作。五是完成《涪江平武段2026-2030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
7.一是加大遗留问题解决。继续推进华能“一库四级”和古城电站移民后续工作,全力做好遗留问题处置、审计、报账、资料归档和验收等工作。二是加大后扶项目推进。全力推进历年项目收官。加强项目指导与监管,深入各乡镇指导项目建设,从项目手续办理、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过程全程跟踪,督促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推进缓慢、工程质量不达标、资料未及时整理等问题,要求限时整改,确保项目顺利、快速推进;强化资金管理,及时梳理、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瓶颈,及早谋划解决,确保资金管理不出问题;优化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档案管理,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收集、审核,强化资金拨付进度。三是全力抓好信访维稳,常态化开展移民政策宣传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武县水利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平武县水利发展中心)。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平武县水利发展中心 |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784.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88.57万元,农林水支出6201.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16万元。2025年收支总预算7797.60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97.6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水利局2024年8月新增为政府序列局。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7797.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3.00万元,占6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84.60万元,占35.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水利局2025年支出预算779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78万元,占9.4%;项目支出7062.82万元,占90.6%。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43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1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2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0.91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293.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5.57万元,行政运行134.1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2.91万元,水利工程建设15.4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36.00万元,水利执法监督4.00万元,水土保持0.60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0.42万元, 防汛2057.98万元,农村水利131.78万元,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703.00万元,农村供水42.2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84.57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27万元,移民补助201.6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504.79万元,住房公积金64.1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97.60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797.6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水利局2024年8月新增为政府序列局。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3.0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84.6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88.57万元,农林水支出6201.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13.00万元, 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01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水利局2024年8月新增为政府序列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85万元,占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43万元,占0.8%;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17万元,占0.1%;行政单位医疗4.23万元,占0.1%;事业单位医疗20.91万元,占0.4%;行政运行134.12万元,占2.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2.91万元,占7.8%; 水利工程建设15.4万元,占0.3%;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36.00万元,占4.7%;水利执法监督4.00万元,占0.1%;水土保持0.60万元,占0.0%;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0.42万元,占0.0%;防汛2057.98万元,占41.1%;农村水利131.78万元,占2.6%;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703.00万元,占34.0%;农村供水42.20万元,占0.8%; 其他水利支出84.57万元,占1.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27万元,占0.0%;住房公积金64.16万元,占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25年预算数为76.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25年预算数为38.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3.其他残疾人事业2025年预算数为3.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保金。
4.行政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4.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5.事业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20.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行政运行2025年预算数为134.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工资、行政津贴补贴、行政奖金、办公费、水费、电费等。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5年预算数为392.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事业津贴补贴、事业奖金等。
8. 水利工程建设2025年预算数为15.40万元,主要用于涪江平武县阔达段防洪治理工程尾款及摊销费。
9.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025年预算数为23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10.水利执法监督2025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非法采砂行政执法工作。
11.水土保持2025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各项工作开展。
12.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及节约用水奖励。
13.防汛2025年预算数为2057.98万元,主要用于汛期开展防汛工作、山洪预警运行维护、水毁工程修复和山洪灾害避险(省级)搬迁等。
14.农村水利2025年预算数131.7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检查工作。
15.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2025年预算数为1703.0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夺补河平武县段防洪治理工程,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度9.7km。
16. 农村供水2025年预算数为42.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供水保障奖补。
17. 其他水利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84.57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避险(市级)搬迁等。
18.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预算数为2.27万元,主要用于平武县饮水保供抗旱解困项目、古城镇白草河堤维修加固项目。
19.住房公积金2025年预算数为64.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4.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公用经费3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水利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县财政局会同县委外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县水利局2024年8月新增为政府序列局。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相关部门检查或指导工作产生的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县水利局2024年8月新增为政府序列局。
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县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县财政局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1辆,皮卡车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水利设施建设、防汛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84.6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784.6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784.6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水利局2024年8月新增为政府序列局。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水利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水利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5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1.5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县水利局2024年8月新增为政府序列局。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水利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县水利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预算4427.02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1.5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4395.5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收支总表
2.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收入总表
3.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支出总表
4.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0.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表4 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x
附表5 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xlsx
附表6 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xlsx
附表7 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x
附表8 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xlsx
附表9 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xlsx
附表10 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xlsx
附表11 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表12 平武县水利局部门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