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职能职责

2026-02-13 13:51 文章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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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吴小勇       职务:中共平武县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书记、四级调研员

办公电话:0816-3561699         

办公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48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承担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对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等工作的监督、考核、评价,受理咨询、建议、举报投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县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

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规则,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

(五)统筹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配合市县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市县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机制。

(六)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动态调整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负责依法承接县级部门划转和国家、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清理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进行规范、优化,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七)负责按程序审批承接事项,统一组织承接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形式要件审核、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负责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九)负责对全县中介服务的监督,督促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负责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负责全县中介服务市场的建设与管理。

(十)负责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受理企业咨询建议、投诉举报,协调县级各部门解决企业在开办注销、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十一)完成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与其他部门职责分工:

)有关审批事项分工。

1.关于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局与原审批部门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局负责承接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核审查、决定送达,并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审批过程中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受理工作由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局承担。原审批部门主要负责承担对审批事项和审批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制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2.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职能部门对办理的审批事项实施后续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更新情况告知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局,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局。

3.划转到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局职责范围内,但需上报省、市部门审批的事项,由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局负责上报,相关部门协助。

4.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局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由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局负责对政务服务大厅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5.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局负责组建现场踏勘队伍,采用建立技术人员库、购买社会化服务、职能部门配合等多种方式,形成审批、踏勘、办证等紧密连接的工作机制。

(二)有关政务信息(数据)的分工

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牵头“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职能,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县发展改革局(县数据局)负责全县公共数据汇聚整合,共享开放、融合应用等数据管理工作,为“一网通办”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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