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2026-02-13 10:18 文章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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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杜磊   职务: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816-8823770

办公地址:平武县龙安镇行政新区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统一规划并组织协调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推进生育政策落实。

(九)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贯彻国家、省、市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起草我县实施意见,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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