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5-11-06 文章来源:大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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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镇)级
1 公共服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2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3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4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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