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平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10月17日,对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水晶镇)2024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度,县财政下达水晶镇人民政府年初预算收入1062.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6万元、公车运行和维护费1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0.89万元,当年可用预算为1073.87元,年度决算(草案)当年经费收入1073.87万元,支出1073.8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13.5万元。
(二)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
(三)工会管理不规范。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五)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六)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
(七)村干部借款未及时清理。
(八)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建议
水晶镇应进一步夯实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差旅费审核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