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绵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30日,对平武县人民政府开展了2022年至2024年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审计调查。2025年7月7日收到审计报告后(绵审资调报〔2025〕2号),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本次审计发现问题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并逐项逐条分析原因,积极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本次审计共发现问题8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问题5个、分阶段整改问题2个、持续整改问题1个。截至2026年1月18日,已完成整改7个,1个问题持续整改中,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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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类 |
问题描述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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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预算收支管理方面 |
未及时兑付污水处理成本,涉及金额324万元 |
已经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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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部门未按要求签订代征污水处理协议 |
已经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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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部门未及时催缴追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6.68万元 |
持续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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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面 |
古城镇农村生活废水治理及提升项目挤占专项资金43.02万元 |
已经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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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收回涪江流域生态补偿专项资金7.3万元 |
已经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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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及管理运营方面 |
1个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
已经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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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程项目自行组织招标,超标准计算控制价,导致多计可研编制和管探服务费,涉及金额35.03万元 |
已经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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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措施不规范,成效不佳 |
已经完成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