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督查审计

平武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时间:2026-02-06 来源: 平武县审计局 访问量:
【字体: 大中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平武县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2月3日,对平武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下简称“财政衔接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平武县共筹集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6437.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293万元,省级资金1390万元,市级资金542.12万元,县级资金4700万元,东西部协作资金4512万元。截至2025年10月底,已支付15985.47万元,结存资金451.65万元。2024年共安排项目97个,截至2025年10月,全部项目均已完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采购管理不规范。

(二)2个项目以工代赈政策落实不到位。

(三)3个项目未经变更审批、未按设计施工。

(四)4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

(五)3个项目开工建设时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或开工令。

(六)2个项目结算不实。

(七)3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八)3.7万元固定资产未登记确权。

(九)1个项目未明确利益联结机制。

三、专项审计调查建议

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单位应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定期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积极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加强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督促业主单位按程序履行工程变更手续,合理控制工程价款。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

微信

无障碍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