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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平武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

时间:2025-12-03 来源: 平武县发改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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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停车费 (一)占道停车收费 商业繁华路段占道泊位:3元/首小时,首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
非商业繁华路段占道泊位:2元/首小时,首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
其他价区等级停车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平发改〔2019〕294号 价格主管部门 住建部门
公安部门
(二)非占道停车收费:县城规划区内公共停车场、医院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4元/3小时,3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一天24小时不超过18元。
其他价区等级停车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新能源汽车停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每人每年4元。 平府函〔2001〕10号
平物价〔2002〕11号
县人民政府
价格主管部门
住建部门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三、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低层、多层(6层及以下)住宅、社区用房:1.00元/平方米.月;
11 层(含11层)以下电梯公寓:1.60元/平方米.月;
12层(含12层)以上电梯公寓:1.20元/平方米.月;
别墅: 2.00 元/平方米.月;
商服门店:2.00 元/平方米.月。
平发改〔2023〕506号 价格主管部门 住建部门
四、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A级定点屠宰场:100.00元/头。
B级定点屠宰点:85.00元/头(聘有屠工)、70.00元/头(未聘屠工)。
平发改〔2024〕167号 价格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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