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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财农(2026)5 号平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6-03-04 来源: 平武县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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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93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6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264万元,其中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23万元。请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23〕96)等文件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环节进行督促和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事宜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作为以后年度相关涉农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平武县财政局

2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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