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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6-03-04 来源: 平武县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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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90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2498.5万元,专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请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耕地建设与利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23〕95)等文件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资金兑付环节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采取务实有效措施,于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你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上级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将作为以后年度相关涉农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平财农(2026)4号附件: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绩效目标表

平武县财政局

2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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