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疫病防控方向)的通知》(绵财农〔2026〕8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疫病防控方向)41.853万元,专项用于动物疫病防疫,请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请根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2023〕110号)等规定,用于实施动物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销毁,以及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
二、加强资金监管。请你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拨付等环节进行督促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事宜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强化绩效管理。你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作为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疫病防控方向)绩效目标表
平武县财政局
2026年3月2日
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动物疫病防控方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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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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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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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
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报告率100%;春秋防检查免疫抗体合格率(除布病和包虫病外)≥70%;春秋防检查养殖场户免疫密度合格率≥9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重大动物疫情应扑杀动物扑杀率100% |
因扑杀不及时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不发生 |
动物防疫补助对象对政策的满意度≥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