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
根据《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约束)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绵财资环〔2026〕2号)要求,现下达你局2025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约束)资金1247.5万元,此款支出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相关款项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24〕115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强资金执行情况调度,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加强过程监控,及时开展完工项目绩效自评。
附件:1.2025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约束)资
金下达表
2.2025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约束)资
金绩效目标表
平武县财政局
2026年1月22日
附件1
2025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约束)资金下达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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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下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代码 |
总投资 |
预算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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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 |
平武县龙安镇小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 |
建设植被缓冲带9.97km、绿篱隔离带7.06km,改造现有沟渠为生态拦截沟渠3.41km及植被恢复等。 |
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3009.29 |
12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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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9.29 |
12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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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5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约束)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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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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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12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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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项目个数(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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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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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工程质量(通过验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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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按计划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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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地表水和饮用水水质环境质量改善对周边影响 |
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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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水平 |
巩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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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水质目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
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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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影响时限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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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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