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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约束)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6-02-04 来源: 平武县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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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

据《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约束)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绵财资环〔2026〕2号)要求,现下达你局2025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约束)资金1247.5万元,此款支出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相关款项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24〕115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强资金执行情况调度,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加强过程监控,及时开展完工项目绩效自评。

附件:1.2025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约束)资

金下达表

2.2025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约束)资

绩效目标表

平武县财政局

2026122


附件1

2025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约束)资金下达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下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代码

总投资

预算金额

备注

1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

平武县龙安镇小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

建设植被缓冲带9.97km、绿篱隔离带7.06km,改造现有沟渠为生态拦截沟渠3.41km及植被恢复等。

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3009.29

1247.5

合计

3009.29

1247.5

    

附件2

2025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约束)资金绩效目标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预算金额(万元)

1247.5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项目个数(个)

1

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个数

1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质量(通过验收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按计划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地表水和饮用水水质环境质量改善对周边影响

向好

环境管理水平

巩固

生态效益指标

水质目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达到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影响时限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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