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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武县推动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十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6-03-12 来源: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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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要求,巩固拓展全县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确保一季度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二、制定依据

根据《绵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十条措施》(绵办规〔2026〕1号)文件精神,经多部门商讨并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平武县推动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十条措施》。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有10条激励措施。一是工业方面,包含鼓励扩大生产、推动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贴息降低融资成本、支持春节加班生产4条激励措施;二是建筑业和房地产方面,包含鼓励建筑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2条激励措施;三是服务业方面,包含鼓励服务业和批零住餐企业扩大营收、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等3条激励措施;四是推动项目投资稳定增长的1条激励措施。

明确适用范围:适用于工商注册、统计关系、税收解缴在平武县并依法经营的企业(单位)、管理团队或个人,且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获得激励资金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明确申报时限和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或个人,在2026年5月底前向受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受理部门初审并按相关规定报县政府审批兑现。

明确时效:本措施由县发改局、县工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商务经合局负责解释,至2026年6月30日兑现完毕之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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