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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12-15 来源: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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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经营、燃放等环节管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平武县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起草拟定《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并按规定程序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经平武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特制定《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二、制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平武县实际,制定本通告。

三、文件主要内容

《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分别对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时段及管控要求作出相关规定,并附相关职能部门举报电话。

第一部分为禁放区域和时段划定。

第二部分为禁燃禁放内容。

第三部分为执行禁燃禁放要求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部分为举报电话。

四、有关执行日期和区域的说明

(一)2026年2月16日至2月19日(除夕到正月初三)和2026年3月3日(元宵节)划定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时段。

(二)平武县报恩寺区域及周边500米以内,设为全域全时段永久性禁燃禁放区域。

(三)本年度禁燃禁放时段内,平武县龙安镇6个社区(西路社区、东路社区、政府街社区、报恩寺社区、南岸社区、九龙路社区)和龙安镇枕流村、汇口村、东皋村、长桂村大坪片区(包含龙凤山片区)、山水村曲水组为禁燃禁放区域。

(四)若无明确规定,其他时段内除全域全时段永久性禁燃禁放区外,其他区域范围内均允许燃放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普通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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