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平武县人民政府19届第8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机构调整的重要力量。原《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武县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平府办发〔2018〕50号)有效期已过。
二、出台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府办发〔2023〕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更新修订了新的《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十章47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制、绩效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内容。
四、主要变化
与2018版相比,一是简化明确了纳入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的县属国有企业定义;二是明确了监管部门及其职责;三是新增“特别利润上缴机制”和“绩效管理”;四是预算支出分类和用途更加明确化;五是强化执行监督与问责,提升决策层级与透明度。
新版通过权责细化、机制创新、问责强化三大维度提升管理效能,更好服务县委县政府战略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