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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平武县“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02-28 来源: 平武县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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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和引导我县市场主体“个转企”“小升规”,提升规模发展的效益,加大对“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培育扶持力度,进一步挖掘存量,扩大增量,提升我县整体经济质量和水平,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支持“转企升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绵办规〔2023〕1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平武县“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现对该奖励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是明确了资金来源:县政府每年安排“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资金,对经认定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四上”企业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二是明确了扶持奖励范围:“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以下简称“直报平台”)内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给予资金奖励和其他政策扶持。

三是明确了奖励标准:1.对当年达到“四上”标准并首次入库的法人单位,经县级有关部门审定后,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对已在库的法人单位,根据对平武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经县级有关部门审定后,县政府给予相应奖励。

四是明确了奖励资金申报及审批程序;

五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建立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根据企业入统有关流程和要求,明确包括县工信科技局、县商务经合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平武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等二十个部门职责分工。

六是明确了资金预算和管理监督机制;

七是明确了实效: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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