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文字)关于《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12-10 来源: 平武县 访问量:
【字体: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由平武县公安局起草拟定了《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并按规定程序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2024年11月18日,经县政府审议通过,特制定《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平武县实际,制定本通告。

三、文件主要内容

《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分别对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时段及管控要求作出相关规定,并附相关职能部门举报电话。

第一部分为禁放区域和时段的划定。一是将平武县报恩寺周边500米以内设为全域、全时段永久性禁放;二是划定平武县城6个社区、龙安镇5个村组为特别区域,在规定时间内禁止燃放。

第二部分为禁燃禁放的内容。

第三部分为执行禁放要求的相关规定。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禁放规定。二是划定职能部门禁放工作职责。

第四部分为举报电话。

四、有关执行日期和区域的说明

(一)自2025年1月1日00时00分起,平武县报恩寺周边500米以内,全域全时段永久性禁止燃放。

(二)2025年1月28日至1月31日(除夕到正月初三)和2025年2月12日(元宵节),平武县城六个社区(西路社区、东路社区、政府街社区、报恩寺社区、南岸社区、九龙路社区)和龙安镇枕流村、汇口村、东皋村、长桂村大坪片区(包含龙凤山片区)、山水村曲水组禁止燃放。

平武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9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

微信

无障碍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