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四川省平武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3-11-22 16:27 文章来源: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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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1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委统战部是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和上一级统战部门反映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我县各界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团结;向县委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和选拔工作。负责开展对台和海外统战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对台工作,加强与台湾、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的联系、交往,吸引他们来我县进行考察、投资,进行科技文化交流。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乡镇、县直单位以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积极做好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县工商联的工作,指导乡(镇)党委统战工作。承办县委、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抓好部署推动
    一是按照全县大党建工作要求,将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县党建综合考核体系,同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并在今年3月召开的传达贯彻落实全市委统战部长会议精神专题会议上对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由部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明确由常务副部长直接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一名副部长协助分管,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向县委作专题报告。
    2、抓实理论学习,强化政策宣讲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一是利用中心组学习、职工会、学习强国等多种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抓好政策宣讲,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外代表人士、各民族干部群众、宗教界人士、港澳台侨人士等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确保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同心同向。
    3、强化政治引领,积极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指导民建平武支部顺利完成届中调整,配合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开展社会服务、专题调研和民主监督。二是组织统战成员开展“同心助高考”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夜间“静音护考”、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后勤服务、交通劝导、秩序维护、咨询引导,推出由知联会会员主讲的高考志愿填报微视频并成功举办高考志愿填报公益讲座等。三是组织新联会会员积极参加“绵品出川”系列活动,持续开展捐款活动,助力乡村振兴;与梓潼新联会会员企业达成共建300亩蔬菜基地协议。四是按照中央统战部对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等方面作出的新规定,经市委统战部认定无党派人士90人,其中市级代表人士11人。
    4、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一是印发指导性文件,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二是联合县政协召开“平武县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专题议政协商会议”,提出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助力平武高质量发展意见建议50余条。成功举办平武县民族团结进步书画摄影展,在四川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斩获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五个、三等奖八个。三是印制《四川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指南》,不断完善、引导城市民族试点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四是积极对上争取,加快民族地区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市内协同发展工作,切实发挥项目效益。
    5、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宗教领域专项治理成果
    一是持续做实小庙治理“后半篇”文章,开展民间信仰场所试点工作。二是全面完成清真寺排危改造,建成清真寺文化广场,打造龙安清真寺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场所,引导群众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硬件设施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召开2022年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22年宗教工作,推动解决困难问题。四是全面做好宗教场所安全工作。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要抓手,以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为重要内容,大力隐患排查检查工作,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五是继续开展宗教领域重点问题治理。
    6、强化工作效能,不断谱写港澳台侨工作新篇章
    一是在全县港澳台侨界开展了“庆香港回归·享祖国荣光”系列活动,引导大家正确认识香港回归25年以来取得的重大成就,积极培育激发服务大局、昂扬向上的家国情怀和团结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侨情调查,全面准确掌握平武侨情,调动侨界力量为平武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助力平武县对外开放。三是成立平武县归侨侨眷联合会,成功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及班子。四是与绵阳市侨界共同举办“双助平武 投资平武”协商座谈暨招商引资洽谈会,明确将平武作为市侨商会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的试点区域,落实捐赠资金30万元用于平武院前急救系统升级。
    二、机构设置
    我部现有机构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平武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其他事业单位1个,平武县爱国宗教团体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808.0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61.49 万元,增长44.26%。主要变动原因是对上争取力度加大,2022年民族类资金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80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8.0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80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66万元,占17.40%;项目支出2319.43万元,占82.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08.0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61.49 万元,增长44.26%。主要变动原因是对上争取力度加大,2022年民族类资金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18.5万元,增长56.91%。主要变动原因是对上争取力度加大,2022年民族类资金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758.59万元,占27.0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83.84万元,占2.99%;卫生健康(210)支出11.02万元,占0.39%;农林水(213)支出1920.74万元,占68.40%;住房保障(221)支出33.91万元,占1.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08.09万元,完成预算91.96%。其中:
    1.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决算为304.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134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72.75万元,完成预算99.97%,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2013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86.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13404宗教事务: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13450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080150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0.0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3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7.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9.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2130124 农村合作经济: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支出决算为:7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决算为:174.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决算为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6.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68.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省市检查督导调研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8万元,占100%。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8万元,完成预算68.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71万元,减少22.26%,减少原因为因疫情影响,省市检查督导调研减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和民宗局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3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4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县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91万元,比2021年减少92.95万元,减少62.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委统战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车改革以后,车辆已移交机关事务中心,因无车辆购买发票,未办理资产处置手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中共平武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指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指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20134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3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3404(宗教事务)指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2013450(事业运行)指反映事业单位的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21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财政部门安排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农林水支出213: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指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2130505(生产发展)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种植业、养殖业、畜牧、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221: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中共平武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平武县委统战部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外事务股、民族股、宗教股。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为平武县爱国宗教团体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组织协调作用,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推动落实,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参与处理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涉藏工作。规范管理民间信仰事务,负责民间信仰工作行政监管,牵头协调相关综合事务和重要事项;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人士,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负责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统一领导港澳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海外统战工作政策,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统筹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对台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等;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按照县委编办相关文件,中共平武县委统战部行政编制9个,工勤编制2个,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个。2022年末,县委统战部实有人数23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完善大统战格局
    一是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政治引领。强化统战工作同心同向教育引领作用,引资引智,充分发挥非公经济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港澳台侨人士的优势,在助力平武高质量发展中注入新活力,引入更多资金和人才。加强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进一步凝心聚智,成功创建一处绵阳市“科技城君茗汇”实践创新基地。三是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定期开展培训、理论学习、外出考察学习等,提升统战队伍自身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统战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统战队伍质量。
    2.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一是持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日常工作。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紧紧围绕市上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创建工作责任,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和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成功创建1-2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省级示范点,营造全社会共铸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良好氛围,持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力争更多市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二是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宣传氛围。持续打造提升学校、企业、村(居)、医院、乡镇、机关、宗教场所等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三是积极对上争取,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为抓手,完善包装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加强与省、市民宗部门以及市内帮扶区的对接,争取更多项目投资,推动协同发展项目再出成绩亮点。
    3.抓好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强化亲清政商关系,大力促进非公经济领域“两个健康”。一要促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完善党委和政府与民营企业沟通协商制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反映诉求的规范化渠道,积极搭建政商沟通交流制度化平台。二要切实支持工商联发挥作用。重点培养一批非公有制经济龙头企业,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活动,组织企业研究区域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力度,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引导非公经济人士为乡村振兴作贡献。
    4.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一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打造我国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为抓手,建设1-2处我国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进一步推进全县宗教场所规范管理工作,在全市率先全面推进数字化财务管理。二是持续推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积极防范抵御地下传教和境外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三是合理布局,申报一批民间信仰场所并规范管理。四是坚持开展“法律七进”“八五”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宗教场所确权办证和法人登记工作。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准确理解“十二个必须”的丰富内涵,坚持“4321工作法”,践行“一线工作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谱写平武发展新篇章中彰显“统战作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80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8.09万元,占100%。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80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66万元,占17.40%;项目支出2319.43万元,占82.6%。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08.0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1.49万元,增长44.26%。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8.09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1.49万元,增长44.263%。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758.59万元,占27.0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83.84万元,占2.99%;卫生健康(210)支出11.02万元,占0.39%;农林水(213)支出1920.74万元,占68.40%;住房保障(221)支出33.91万元,占1.21%;。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 年部门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有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本报告附件一并公开)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1)、目标制定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2)、目标实现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保障了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结余资金控制在0.1以下。
    (3)、支出控制
    2022年批复的人员类年初预算总额为308.76万元,全年预算追加金额123万元。因追加了4个新调入人员工资、社保,追加了人员的平时绩效和年底绩效考核。
    (4)及时处置
    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或对发现问题提出预算收回、调整处置意见并加以落实。
    (5)、执行进度
    按规定执行进度,达到率为 100%。
    (6)、预算完成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 12 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
    (7)、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
    2022 年人员类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均小于0.1。
    (8)、违规记录
    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无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1)、目标制定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2)、目标实现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3)、支出控制
    2022 年批复的运转类年初预算总额为11.48万元,全年调整预算数11.48万元。
    (4)及时处置
    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或对发现问题提出预算收回、调整处置意见并加以落实。
    (5)、执行进度
    按规定执行进度,达到率为100%。
    (6)、预算完成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 12 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
    (7)、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
    2022 年运转类部门预算资金结余率大于0.1,
    (8)、违规记录
    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无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1)、目标制定
    2022 年本单位有41个特定目标类项目。
    (2)、目标实现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保障特定目标类项目按既定目标开展实施,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偏离度低。
    (3)、支出控制
    2022 年批复的特定目标类年初预算总额为1169.84万元,全年预算追加金额1149.58万元。因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市内协同发展项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为中期追加。
    (4)及时处置
    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或对发现问题提出预算收回、调整处置意见并加以落实。
    (5)、执行进度
    按规定执行进度,达到率为100%。
    (6)、预算完成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 12 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
    (7)、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
    2022 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均大于0.1。
    (8)、违规记录
    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无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围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绩效分析。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准确理解“十二个必须”的丰富内涵,坚持“4321工作法”,践行“一线工作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谱写平武发展新篇章中彰显“统战作为”。
部门履职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抓好部署推动
    一是按照全县大党建工作要求,将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县党建综合考核体系,同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并在今年3月召开的传达贯彻落实全市委统战部长会议精神专题会议上对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由部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明确由常务副部长直接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一名副部长协助分管,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向县委作专题报告。
    2、抓实理论学习,强化政策宣讲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一是利用中心组学习、职工会、学习强国等多种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抓好政策宣讲,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外代表人士、各民族干部群众、宗教界人士、港澳台侨人士等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确保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同心同向。
    3、强化政治引领,积极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指导民建平武支部顺利完成届中调整,配合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开展社会服务、专题调研和民主监督。二是组织统战成员开展“同心助高考”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夜间“静音护考”、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后勤服务、交通劝导、秩序维护、咨询引导,推出由知联会会员主讲的高考志愿填报微视频并成功举办高考志愿填报公益讲座等。三是组织新联会会员积极参加“绵品出川”系列活动,持续开展捐款活动,助力乡村振兴;与梓潼新联会会员企业达成共建300亩蔬菜基地协议。四是按照中央统战部对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等方面作出的新规定,经市委统战部认定无党派人士90人,其中市级代表人士11人。
    4、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一是印发指导性文件,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二是联合县政协召开“平武县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专题议政协商会议”,提出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助力平武高质量发展意见建议50余条。成功举办平武县民族团结进步书画摄影展,在四川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斩获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五个、三等奖八个。三是印制《四川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指南》,不断完善、引导城市民族试点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四是积极对上争取,加快民族地区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市内协同发展工作,切实发挥项目效益。
    5、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宗教领域专项治理成果
    一是持续做实小庙治理“后半篇”文章,开展民间信仰场所试点工作。二是全面完成清真寺排危改造,建成清真寺文化广场,打造龙安清真寺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场所,引导群众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硬件设施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召开2022年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22年宗教工作,推动解决困难问题。四是全面做好宗教场所安全工作。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要抓手,以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为重要内容,大力隐患排查检查工作,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五是继续开展宗教领域重点问题治理。
    6、强化工作效能,不断谱写港澳台侨工作新篇章
    一是在全县港澳台侨界开展了“庆香港回归·享祖国荣光”系列活动,引导大家正确认识香港回归25年以来取得的重大成就,积极培育激发服务大局、昂扬向上的家国情怀和团结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侨情调查,全面准确掌握平武侨情,调动侨界力量为平武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助力平武县对外开放。三是成立平武县归侨侨眷联合会,成功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及班子。四是与绵阳市侨界共同举办“双助平武投资平武”协商座谈暨招商引资洽谈会,明确将平武作为市侨商会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的试点区域,落实捐赠资金30万元用于平武院前急救系统升级。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内部应用、自评公开、问题整改和应用反馈等情况。
    1、内部应用
    我部在年初预算编制时,严格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对涉及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将预算执行进度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
    2、信息公开
    我部严格按照县财政局有关要求,按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平武政务公开。
    3、问题整改
    在绩效工作的总结基础上,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
    4、应用反馈
    按照县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部对绩效监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时报送了《平武县委统战部2022年度财政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自评质量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部门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本单位严格按照年度预算项目范围、拨付资金使用,并无超标准、超范围违规使用项目资金。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还不够细化,单位内部机构股室对预算管理意识不够强,执行进度较缓慢。
    2.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监控不够完善。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县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我县共计省级专项资金460万元。其中2022年省级民族地区开发共计350万元,安排用于平武县虎牙藏族乡虎丰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建设项目300万元、平武县平通羌族乡中心小学校校门装饰及校园文化建设项目10万元、平武县七一涪江小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项目15万元、平武县水晶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项目15万元、平武县职业高级中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建设项目10万元。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万元,安排用于木皮藏族乡旅游产业及民俗文化建设项目90万元、平武县木皮藏族乡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20万元。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平武县虎牙藏族乡虎丰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20万元(其中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300万元,自筹资金2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2023年5月完成项目验收,支付率95%(剩余资金为质保金)。
    2.平武县平通羌族乡中心小学校校门装饰及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2022年11月完成项目验收,支付率100%。
    3.平武县七一涪江小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2023年4月完成项目验收,支付率100%。
    4.平武县水晶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2022年12月完成项目验收,支付率100%。
    5.平武县职业高级中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2023年5月完成项目验收,支付率100%。
    6.木皮藏族乡旅游产业及民俗文化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万元,自筹资金3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2022年8月完成项目验收,支付率100%
    7.平武县木皮藏族乡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2022年6月完成项目验收,支付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平武县虎牙藏族乡虎丰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该项目建设后,大量吸引康养体验游客,助农增收;村容村貌的改善,将吸引大批的游客来虎牙游玩体验,改善美化村容村貌,景观工程提升整体形象;文创展示和原生态乡村体验中心,切实带动文旅和特色经济产业发展,让青年返乡创业,提升当地就业机会,产业带动扶贫帮困,由输血改为造血,增加乡村活动,让城乡更好的对接互助发展,搭建国际化的开放平台,切实助力乡建。卿云驿康养休闲体验综合体建成后,在吃、住、行、游、购、娱等全域旅游方面都能有效带动虎牙藏族乡农旅融合发展,并直接解决20余个就业岗位。带动虎牙藏族乡虎丰村民当地数百户村民在中药材种养、农副特产、康养休闲、文创旅游、电商经济、劳动务工等各环节增收创收。完善村集体产业结构和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村集体经济结构进一步转型,鼓励发展虎牙“康养旅游+特产经济”,在文创展示中心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道路,积极开拓虎牙。
    2.平武县平通羌族乡中心小学校校门装饰及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平武县平通羌族乡中心小学校校门装饰及校园文化建设综合考虑教育服务市场发育和健全程度,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民群众对教育服务的需求,符合平武县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为促进平武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学需求,为老百姓提供多层次、多样化、高水平、高质量的教育服务。项目建设将更好地为周边群众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教育服务,促进平武县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校门处让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有坚实的落脚点,营造“平等、团结、进取、和谐”的良好氛围。提振民族团结信心,夯实民族团结基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内校外潜移默化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平武县七一涪江小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项目
    该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促进学校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身份、中华民族认同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人人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示范的社会氛围,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助力学校发展,产生引领辐射作用,为平安团结平武贡献力量。
    4.平武县水晶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项目
    本项目建设后加强民族特色显性资源建设,注重在基础设施和校容校貌建设中融入民族团结元素,充分发挥校园环境育人作用。在校园显著位置新建民族团结主题彩绘、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对中国文字、传统文化在漫长生息繁衍历程中积淀的灿烂历史文化进行呈现,在集中展现各少数民族的历史、习俗和优秀文化,让学生在学习之余全面了解各民族的发展历程和文化传统。引导各族师生自觉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热爱者、建设者和捍卫者,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向好发展,办好水晶镇人民满意的民族中学,努力创建全省乃至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
    5.平武县职业高级中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建设项目
    本项目建设后加强民族特色显性资源建设,注重在基础设施和校容校貌建设中融入民族团结元素,充分发挥校园环境育人作用。在校园显著位置新建民族团结主题彩绘、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对中国文字、传统文化在漫长生息繁衍历程中积淀的灿烂历史文化进行呈现,在集中展现各少数民族的历史、习俗和优秀文化,让学生在学习之余全面了解各民族的发展历程和文化传统。引导各族师生自觉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热爱者、建设者和捍卫者,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向好发展,办好平武县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努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
    6.木皮藏族乡旅游产业及民俗文化建设项目
    项目建成后,可以进一步提升当地的居住条件,能以新的居住面貌更好地向外界展示当地形象,提高投资者对平武县木皮藏族乡的良好印象,改善其投资环境。为平武县木皮藏族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基础条件,走出一条“乡村+绿色”的发展道路——挖掘地方旅游资源,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发展乡村旅游,建设“农旅小乡”,最终达到促进群众脱贫增收,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
    7.平武县木皮藏族乡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建成后,为当地居民的居住提供了更好环境,项目建设是平武县木皮藏族乡基础建设工作的需要,也是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项目的建设可为游客提供一个交往、娱乐、休闲和集会的场所,丰富居民业余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通过我部领导小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制订目标制度,考核评分细则、公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为县财政局2022年下达预算。按照正常程序报账,预算大平台申报计划,再由县财政局审核计划,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及使用情况

2022年资金计划及使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资金级别 序号 资金计划 情况 率 未情况说明 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率 使用是否安全 使用是否规范 使用是否有效 备注
省级资金 1 460 460 100% / 460 97.84% 是 是 是
合计 460 460 / / / / / /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平武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平财行〔2015〕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会计制度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避免了专项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和贪污的情况,有效杜绝了骗取专项资金或用于偿还旧债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中央和省级以及市级民族类资金项目申报通知下达后,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等文件要求,结合平武县乡村振兴局有关统筹整合资金的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备案入库的通知》(平民宗〔2022〕34号),同时将相关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和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进行了及时传达,通知各民族乡、民族聚居乡镇申报项目,上报项目必须是经乡(镇)人民政府实地查勘,进行可行性研究,确保项目下达后能够顺利实施。乡镇上报后,县民宗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调研,经局内讨论并与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形成统一意见后,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实施项目,所有项目全部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二)项目管理及监督情况。
    1.在执行项目时,我们严格做到: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内容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定期或不定期到乡镇开展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发出《民族类资金项目督查卡》,要求项目建设业主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按时序及时完成。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把握公开性、公正性、廉政性,所有项目均实行县级报账制,县民宗局负责监管资金的使用,保证资金用到实处,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项目下达后,我县结合项目实施实际,要求各项目实施乡(镇)成立了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项目实施地的村两委和群众主动参与的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资金和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3.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主要是与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商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推动工程健康、快速发展。坚持“三”,即项目责任单位监管、专业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和县民宗局监管,坚持“三到实施地”,即项目实施前到实施地、项目实施中到实施地,项目结束验收时到实施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7个,质量、时效、成本等都达到相关要求,除部分存在质保金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应结余资金已退还国库,无违规记录,所有项目建设任务、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都达到相应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总体上看,目前资金使用效益良好,资金项目实施有力,主要表现为:一是各地实施项目设立都经过了评估论证,项目规划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二是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规划计划基本一致,总体上都能做到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基本无结余,项目实施符合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项目是总体上能按计划完成。三是项目都能按计划数量完成预期目标,项目质量总体达标、项目验收基本合格、项目总体上都能按照预计时间完成。四是项目建设功能性大体达标,相关配套工程协调完善,受益群众增产增收情况良好、能极大地促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受益群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项目建设覆盖群众数量达到预期,联农带农机制得到进一步发挥,可持续发挥情况良好,群众知晓度和受益群众整体满意度高。五是本地所辖民族自治地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12月至2022年8月),12036万元,同比增长11.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2022年四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还在审核中尚未最后确定,数据分析显示4大收入增长趋势,分析结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六是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达到了绩效目标申报的任务量,衔接资金用途未突破管理办法。产业类项目建立起明确联农带农机制,优先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往年项目严格执行《四川省扶贫资产管理操作指南(试行)》,保证持续有效运行。基础设施类项目质量达到相应标准,后续管护不存在问题。其他项目实现了预期目标。
所有项目主要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实施。基础设施类项目解决了当地群众出行难、不安全问题,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民族文化类项目更好地弘扬和传承我县藏、羌、回等少数民族民间文化,提升群众和谐幸福指数及民族之间的融合,促进平武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助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在全县范围内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巩固了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成果,巩固提升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产业发展类项目促进了当地产业结构调整、方便农民种养殖业的种养、运输、销售,带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和提高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安排实施的民族类资金项目整体效益达到要求,项目的有效实施,为巩固脱贫攻坚与衔接乡村振兴提供了资金力量,使边远地区民族群众进一步感受到党和政府民族政策的温暖,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资金总量相对较小。我县民族乡多(12个)、少数民族占比大(35.8%)、地处生态地质脆弱区,地质灾害相对频发,对民族类项目资金的需求最为迫切,民族类项目资金还需加大资金量的投入,因我县民族乡镇较多、资金总量不大,资金无法辐射到大多数乡镇,每年的资金仅能用于个别乡镇。
    2.民族类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还应进一步适应基层实际。省级民族类专项资金更多支持产业发展,我县基础设施相较其他县仍落后,建议根据少数民族地区实际情况、困难程度,适当侧重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建设。

第五部分 附表

1.2022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2.2022年收入决算表.pdf

3.2022年支出决算表.pdf

4.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5.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7.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8.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9.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pdf

10.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11.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12.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13.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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