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1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
2.做好天然林保护工作,发挥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确定为林场主要功能和基本职能;
3.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等生态公益服务工作;
4.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发挥示范作用;林业信息服务等;
5.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及其他资源,充分发挥国有林地生产潜力,提高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6.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林业发展战略;
7.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各项条例;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国家资源的行为;
9.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10.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的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11.依据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思想建设,强化党建工作开展了全民学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活动,让每个职工都积极参与“四史”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2.抓好安全和森林防灭火、维稳工作,确保林场稳定。
3.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认真开展工作,对输配电线路、生产生活用电、用火进行专项排查和整改。对人员巡护、上下班等作了专门的安全规定。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防患于未然。
4.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加强了宣传教育。在周边场镇集中宣传2次,栽植森林防火警示标牌15余副,各类宣传标语20多副,固定通告5张。二是加强火源管理。三是严格工作制度。四是完善防火预案、充实扑火队伍、按期检修消防机具,做到防火队伍遇到火情就能拉得出,能扑救。五在重点地段、坟区进行了防火隔离带和林下可燃物清理达数公顷,化小了森林火灾隐患区域,提高了民众森林防火意识。六是认真做好监督巡查。在四个分场开展林区输配电线路专项排查及整改。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已实现32年无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安全。
5.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根据大熊猫国家公园平武县管理总站的部署和安排,对锁江管护站进行了挂牌,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依据划定的巡护线路展开了野外巡护,确保了林区安全,为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建设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6.全面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各项工作任务,抓好天然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业务股、森林防火办公室、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北山分场、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高庄分场、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南坝分场、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宽坝分场。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为平武县林业局所属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8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13.6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7.5万元,增长77.86%。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新增工程项目,人员工资正常调整等原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8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8.54万元,占99.97%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0.29万元,占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11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13万元,占91.54%;项目支出94.2万元,占8.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3.3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7.2万元,增长77.81%。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项目以及人员工资的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3.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6.62万元,增长86.58%。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项目以及人员工资等的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3.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09万元,占11.86%;卫生健康支出21.79万元,占1.96%;住房保障支出70.04万元,占6.29%,农林水支出889.41万元,占79.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13.33,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决算数52.52万元,完成预算的96.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减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决算数为26.26万元,完成预算的96.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减少,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支出决算数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210):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 支出决算数为21.79万元, 完成预算的87.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减少。
3.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2130204)支出决算数为889.41万元,完成预算的213.97%。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数为7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16.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缴费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9.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6.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本年无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没有人员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 2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新增一辆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其他车型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林场森林管于护、巡山、扶贫工作以及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减少0.14万元,下降10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分场职工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宽坝分场林区水毁道路修复项目,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20808)死亡抚恤(2080801):指反应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残疾人事业(208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指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21302)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指反映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住房保障(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业务股、森林防火办公室、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北山分场、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高庄分场、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南坝分场、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宽坝分场。
(二)机构职能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
2.做好天然林保护工作,发挥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确定为林场主要功能和基本职能;
3.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等生态公益服务工作;
4.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发挥示范作用;林业信息服务等;
5.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及其他资源,充分发挥国有林地生产潜力,提高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6.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林业发展战略;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国家资源的行为;
8.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9.依据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三)人员概况
核定事业编制58名,年末在职人数4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实现:财政拨款收入108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13万元,项目支出94.2万元。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9万元,农林水支出889.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0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实现支出财政资金支出111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13万元,占91.54%,项目支出94.2万元,占8.46%。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9万元,农林水支出889.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0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严格按2021年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报送,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
2.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关于从严从紧控制公务开支要求,从严控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压缩开支,无超预算现象,无违规记录。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按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分类阐述)、支出控制、及时处置、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场高度重视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的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质量评价,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价,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计算,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三)自评质量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3.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6.62万元,增长86.58%。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项目以及人员工资等的增加和社会保障的增加等。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对照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完成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总体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问题
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使之更加易于实施。
(三)改进建议
1.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管理,更加精确地编制预算。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监督施工过程按规定保质、保量,在规定时间完工交付使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经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项目〔2021〕171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对宽坝分场林区水毁道路修复15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为土路面压实;新建仰斜式路肩墙约75立方米;跨方清理约59500立方米;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2处,钢筋混凝土盖板涵6处。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财政局对于项目资金方面的使用及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范围,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定。一是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做好细节管理。严格贯彻多级审核、统一支付。重大开支由业主单位党委研究,一致同意后再进行支付。二是规范账户管理程序,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予以资金支付,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对宽坝分场林区水毁道路修复15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为土路面压实,跨方清理约59500平方米,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2处,钢筋混凝土盖板涵6处,于2021年12月全部完工。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该项目预算资金为1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97.8716万元,已支付94.2万元,工程预计在2021年12底完工。实际完成任务量达到绩效目标,2021年12月项目完成了对15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为土路面压实道路修复,跨方清理约59500平方米,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2处,钢筋混凝土盖板涵6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龙门山国有林场进行自评,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使用资金逐级审批。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21年申报,经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项目〔2021〕171号文件批复,2021年12月工程完工后除保证金外全部支付。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21年申报后,经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项目〔2021〕171号文件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计划资金100万元。
2.资金到位
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00万元。
3.资金使用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规范使用,对专项资金的开支做到合规合法。
项目资金用于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宽坝分场林区水毁道路修复建设补助资金,龙门山国有林场宽坝分场为项目业主,龙门山国有林场采用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是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资金下达后,龙门山国有林场即刻安排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不挤占和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付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龙门山国有林场采取不定期抽查、调研、上交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达到了监管的及时性,确保了监管力度与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预算资金为1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94.2万元,工程预计在2021年12底完工。实际完成任务量达到绩效目标,2021年12月项目完成了对15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为土路面压实道路修复,跨方清理约59500平方米,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2处,钢筋混凝土盖板涵6处,资金支付94.2万元.该项目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要求,按时投入使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能够使国有林管护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好地保护林区的野生动植物以及防火等工作。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得到了管护人员的肯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要求,按时投入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施工过程中现场质量监管人员没能及时建立好台账以及完善的影响资料。
(三)相关建议
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健全影响资料。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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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 实施单位 | 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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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00 | 执行数: | 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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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1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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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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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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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为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宽坝分场林区水毁道路修复,经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项目〔2021〕171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对宽坝分场林区水毁道路修复15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为土路面压实;新建仰斜式路肩墙约75立方米;跨方清理约59500立方米;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2处,钢筋混凝土盖板涵6处。项目建设地点在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宽坝分场,项目估算投资100万元,于2021年12月全部完工 | 该项目全年完成情况是,施工方对宽坝分场林区水毁道路修复15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为土路面压实;新建仰斜式路肩墙约75立方米;跨方清理约59500立方米;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2处,钢筋混凝土盖板涵6处。项目建设地点在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宽坝分场,项目已经投资94.2万元,于2021年12月全部完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要求,按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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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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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宽坝分场林区水毁道路修复 | 15公里 | 15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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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新钢筋混凝土圆管涵、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 12处 6处 | 12处 6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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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一年 | 100% | 于2021年12月全部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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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估算投资100万元 | ≥94% | 项目已经投资9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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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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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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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宽坝国有林场的巡护工作能更好开展 | 取得新进展 | 取得新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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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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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巡护人员满意度 | ≥100%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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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pdf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十三、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