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0-10-25 15:49 文章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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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划、测绘、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城乡规划、工程建设、房地产业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及地方标准;负责工程报建、招标、开工审批、建设、管理、监督、房地产规划。

3、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人民防空工作。

4、组织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和各种专业规划,并依法实施建设和监督。

5、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测绘规划,负责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和测量标志工作。

6、依法监管建筑市场活动,审验建筑业资质和市场准入及许可,检测、监督工程质量。

7、制定实施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8、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质量,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

9、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计划节能工作。

10、负责全县风景园林名胜区的规划、建设。

11、负责城乡建设监察,查处城乡规划、建设、绿化建设的违章、违规行为。

12、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

13、负责和实施建筑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执业资格监管工作。

14、负责按规定标准征收和管理城建规费,监管下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

15、承担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等工作。

17、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力经济指标,狠抓年度任务完成一是房地产经济指标,全年需完成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目前已完成6.1万平方米,完成率达到101.67%同比增长21.5%房地产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全年需增长15%,目前房地产从业人员达331人,同比增长72.4%、完成率达482.6%,排名全市第一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全年需完成增速18%,目前房地产从业人员发放工资总额934.7万元,同比增长30.4%、完成率174.4%。二是建筑业产值,全年目标任务8.75亿元,目前已完成9.18亿元,完成率104.9%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聚力民生服务,保障群众住有所居一是加强农房质量安全巡查。按照《平武县新村建设巩固提升计划》持续投入人力开展农房质量安全巡查,今年以来,巡查农房质量安全890余人次。二是加强城市房产管理。维护保障性住房110余次,收缴公产房房租110余万元,及时将686户公产房信息录入信息化平台。三是为民服务解难题。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通过广泛调研、座谈和走访,累计收集、整理问题20条,目前已整改完成17条,剩余3条按序整改中。今年以来,办理存量房网签合同备案146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542件,受理、审核商品房预售、预告、预抵押交易648件;接待房地产查询3076人次,开具房屋交易信息查询证明915件,接待群众咨询536人次。

3聚力行业发展,紧盯建筑市场监管。多措并举,助力全县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一是做大做强建筑市场。今年以来,我县建筑企业从5家发展到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从4家发展到7家,建筑业市场进一步扩大。二是紧盯建筑业市场监管。重点查处建筑业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不法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安全关口,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维护了我县建筑市场秩序;三是狠抓行业安全生产。切实加强对在建工地、消防、人防、燃气等的监督管理,分批次、分类别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使行业内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治理,目前,全县建筑业市场安全形势总体受控;四是用心提升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为民办事服务水平,切实做到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4、聚力统筹谋划,加快推进重难点项目一是棚改攻坚项目有序推进。2019年,我县需完成260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兑付补偿款1.6亿。截至目前,大报恩项目已启动370户征收工作,完成签约172户,兑付补偿资金4889.66万元。二是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涉及住建领域的烂尾项目,通过采取与相关单位定期会商、充分了解、听取相关群众意见等方式,帮助开发企业协调处理金沙国际、天友集团、平武一号、金源茗城、富华二期涉及民工工资、材料款、融资等棘手问题。目前,金源茗城问题已得到解决,富华二期问题已取得新的突破。三是项目申报取得实效。豆叩镇银岭村成功申报评选为第二批“四川最美古村落”,黄羊关藏族乡曙光村成功申报为第四批省级传统村落,争取古村落项目资金300万元,争取古城镇、南坝镇、平通镇“百镇建设行动”项目资金2200万元,争取白马藏族乡亚者造祖村、虎牙藏族乡上游村、木座藏族乡民族村3个传统村落900万元用于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

5、聚力环境改善,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城市基础设施持续优化。完成平武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投资2650万;完成平武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的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二是市容秩序持续提升。继续推行城市保洁、扬尘治理精细化制度,加强对新老城区重点时间、重点节点、重点地段的管理,做到全天候清扫保洁、扬尘治理;全面整治城市“五乱”行为,加大规划区内建筑工地巡查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发放各类执法告知书41份,建筑工地乱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24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进入试运行阶段;落实资金1400万元优先用于农村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争取省级资金927万元用于平武县水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建设工作、东西部协作资金450万元用于平武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完成厕所革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新建、改建公共厕所(不含户厕)20座。

6、聚力民意之声,促进业务能力提升。一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今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重点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其中重点提案1件。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大多为反映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旧城改造等问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建议、提案和《代表之声》、《民情反映》、《社情民意》等反映的问题,我局均认真办理,并及时向人大、政协作了书面回复,对提升我局的服务水平和各项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有力的推进作用。二是切实整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现有资源,在原老发改局处新建临时蔬果疏导点实现所有蔬果经营户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切实解决农户和水果摊户无销售场地、占道经营的问题协同交警大队,设置停车位850余个,有效地解决县城拥堵、停车难问题。对九龙路、飞龙路西段、中段、东段、红星街、报恩寺街19处破损路面及时修补,并加强巡护力量,发现一处,及时整改一处,切实保障市民出行不受影响。

7、聚力脱贫成效,走访回看排查隐患按照省、市、县脱贫办的要求和安排,对全县的农村住房开展了“回头看、大走访”工作,通过乡镇村社交叉检查,经村镇股、质监站等股室技术人员抽查,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暂无安全隐患。“回头看、大走访”过程中针对个别农户住房达标认定书丢失现象,积极组织第三方鉴定机构再次认定并出具达标认定书。

二、构设置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一级决算行政单位,内设事业机构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它事业单位4个。

纳入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质监站

2.     档案室

3.     城市监察执法大队

4.     统筹办

5.     规划设计室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4678.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240.44万元,下降17%。支出总计减少3331.74万元,下降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项目减少,另有一些项目正在实施,还未进行支付。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493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12.81万元,占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21.17万元,占4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159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07万元,占7%;项目支出10834.42万元,占9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678.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240.44万元,下降17%。支出总计减少3331.74万元,下降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项目减少,另有一些项目正在实施,还未进行支付。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8.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713.15万元,增长8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增加、部分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9年支付增多导致资金需求量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8.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203支出3.8万元,占0.03%节能环保支出(211支出5727.97万元,占56.22%城乡社区支出(212支出2887.49万元,占28.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支出109.49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210支出24.97万元,占0.24%住房保障支出(221支出984.52万元,占9.66%其他支出(229支出450万,占4.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188.24完成预算86%。其中:

1.国防支出(203)国防支出(20306人民防空(2030603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机构建设实施进度支付造成结转结余。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决算为6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决算为3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208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为6.5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决算为18.38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21103水体(2110302)支出决算为4395.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9.节能环保支出(211)自然生态保护(21104农村环境保护(2110402)支出决算为685.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10.节能环保支出(21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1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19901)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11.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政运行(2120101支出决算为204.55万元,完成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造成结转结余。

12.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一般行政管理事(2120102支出决算数为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机关服务(2120103)支出决算数为2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城管执法(2120104)支出决算数为136.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2120107支出决算数为8.49万元,完成预算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下年初支付结转资金。

1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支出决算数为7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120303支出决算数为452.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支出决算数为122.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支出决算数为709.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城乡社区支出(212)其它城乡社区支出(21299)其它城乡社区支出(2129901支出决算数为89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棚户区改造(2210103支出决算数为8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农村危房改造(2210105支出决算数为6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数为46.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其他支出(229)其他支出(22999)其他支出(2299901支出决算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2.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29.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57万元,完成预算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削减开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36万元,占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1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1.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5.36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导致车辆增加。

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36万元。主要用于防空机构建设、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前期、建设工程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办证、包村扶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支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1万元,完成预算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79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削减开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3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城乡规划编制接待支出0.56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接待支出0.97万元、城乡污水治理工程接待支出0.68万元)。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08.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完成预算23.01%。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20801支出决算数为1136.30万元,完成预算19.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还在实施过程中,按工程进度支付。

2.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99支出决算数为108.88万元,本年无该项预算支出,是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1213)城市公共设施(2121301支出决算数为1.83万元,本年无该项预算支出,是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1213)城市环境卫生(2121302支出决算数为161.24万元,完成预算7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还在实施过程中,按工程进度支付。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86万元,比2018年增加31.01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造成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9.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2.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67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设备、雾炮车及污水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15辆,主要是用于执法大队日常执法,环卫所日常垃圾作业,照明所日常高空作业。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市政路灯照明及维护、 县城清扫保洁经费、建筑和燃气安全检查经费、 城市协管员经费、机关、棚改、照明临聘人员工资)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收支和决算收支情况相符。本部门没有自行组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政路灯照明及维护””县城清扫保洁经费”“ 城市协管员经费”“建筑和燃气安全检查经费”“机关、棚改、照明临聘人员工资”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市政路灯照明及维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全年度城市照明和亮化设施维护和管理运行费用(新增小河子沟路灯),其中含电费、车辆运行费用、零星维护材料经费,城市照明维护维修人员费用(人员工资,保险和劳保)。让县城规划区域城市照明正常运行。

2县城清扫保洁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86.48万元,执行数为486.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城区及规划区内62.82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与日常维护 、城区市政环卫设施保洁、道路防尘、河堤栏杆清洁及城乡垃圾清运服务等。为全县人民提供干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

3建筑和燃气安全检查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2019年全县建筑市场、燃气市场安全检查与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4城市协管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7.8万元,执行数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足额发放了协管员工资,并按照人社相关制度和参照公安协勤标准,足额购买了保险和购买住房公积金,确保执法协管员能够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能,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5机关、棚改、照明临聘人员工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万元,执行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足额发放了机关、棚改、照明临聘人员工资,并按照人社相关制度足额购买保险和购买住房公积金,确保临聘人员能够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能,保障住建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市政路灯照明及维护

预算单位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

执行数: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解决全年度城市照明和亮化设施维护和管理运行费用

顺利解决全年度城市照明和亮化设施维护和管理运行费用(新增小河子沟路灯),其中含电费、车辆运行费用、零星维护材料经费,城市照明维护维修人员费用(人员工资,保险和劳保)。让县城规划区域城市照明政常运行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落实全年度城市照明电费

交全年城市照明和亮化电费(1-12月)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车辆运行费用

高空车巡查车的燃油和维修及保险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零星维护材料的使用

全年维护维修所使用的零星材料(1-12月)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落实全年度城市照明电费95万元

按电力公司电费单按月交纳。(1-12月)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保障车辆运行费用15万元

按月维护维修保养,3辆车保险、燃油、维修。(1-12月)

完成

……

成本指标

保障零星维护材料的使用15万元

四季交替全年调配,零星材料(灯泡、整流器、触发器等)(1-12月)

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让工作正常运行、城市更漂亮更美丽

让市民生活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中,人居满意度≥99%

完成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打好基础、提高城市形象魅力、促进旅游美丽平武发展、

提升平武宣传,宣传力度≥90%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让受益群众满意

98%

完成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县城清扫保洁经费

预算单位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86.48

执行数:

486.48

其中-财政拨款:

486.48

其中-财政拨款:

486.4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城区及规划区内62.82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与日常维护 、城区市政环卫设施保洁、道路防尘、河堤栏杆清洁及城乡垃圾清运服务等。

城区道路无白色垃圾、烟头;道路无扬尘;护栏等无灰尘;垃圾无存留。整洁率》99%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完成保洁范围内62.82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

62.82万平方米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1:环卫作业质量考核达标

90分以上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指标1: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公厕管理

100%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指标1:根据《平武县县城2019—2021年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合同编号:平采招【20192号),中标服务费总价为486.48/年。

486.48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干净、整洁的生活、工作环境

为全县人民提供干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满意度≥99%

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

招聘环卫工人,增加中老年就业,提高收入

完成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洒水、冲洗降尘

利用洒水车洒水、冲洗街道,确保道路无扬尘,达到环保降尘要求,城区道路一类道路每一平方米灰尘不超过10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完成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城市协管员经费

预算单位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7.8

执行数:

37.8

其中-财政拨款:

37.8

其中-财政拨款:

37.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足额发放协管员工资

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足额发放了协管员工资,并按照人社相关制度和参照公安协勤标准,足额购买了保险和购买住房公积金,确保执法协管员能够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能,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协管员工资和绩效奖金、为协管人员购买保险、工资和住房公积金

11名协管人员及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足额发放协管员的工资和绩效奖金,按时购买五险一金

确保11名协管员完成工作任务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月发放工资、年终发放绩效奖金,按月购买五险一金

保障11名协管员享受应有待遇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1.工资(48.36万元)。一是我局协管员有11名,按协管员包干经费4.2万元//年,共46.2万元;2.我局聘请了2名“4050”公益性岗位人员,约有保险差额897//月,2人约需经费2.16万元。

48.36万元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聘用协管人员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保障市容环境和谐有序

11协管员完成工作任务让全城居民受益

完成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协管员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的时候对乱倒建渣、扬尘污染及焚烧垃圾行为进行制止

城市管理工作推进率≥95%,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完成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城市环境优美

人居满意度≥99%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完成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机关、棚改、照明临聘人员工资

预算单位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4

执行数:

34

其中-财政拨款:

34

其中-财政拨款:

34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足额发放机关、棚改、照明临聘人员工资

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足额发放了机关、棚改、照明临聘人员工资,并按照人社相关制度足额购买了保险和购买住房公积金,确保临聘人员能够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能,保障住建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和绩效奖金、购买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0个临聘人员1-12月产生的相关费用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1:足额发放临聘人员的工资和绩效奖金,按时购买五险一金

确保20个临聘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指标1:按月发放工资、年终发放绩效奖金,按月购买五险一金

保障20个临聘人员享受应有待遇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指标1:为临聘人员发放工资和绩效奖金,并购买五险一金

31万元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有效开展住建局日常工作

20个临聘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全城居民受益。居民满意度≥98%

完成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保障20个临聘人员享受应有待遇

1年。

完成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完成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建筑和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2019年全县建筑市场、燃气市场安全检查与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不发生全事故。

顺利完成了2019年全县建筑市场、燃气市场安全检查与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不发生全事故。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全县建筑市场、燃气市场安全检查。

4次。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全县建筑市场、燃气市场安全检查合格率。

95%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1230日。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办公费

相关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及公杂费共计3万元。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差旅费

相关工作产生的差旅费7万元。

完成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建筑市场安全促进作用。

维护建筑市场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率≥100%

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燃气市场安全促进作用。

维护然气市场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率≥100%

完成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对建筑市场、燃气市场安全促进作用。

1年。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9%

完成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未自行组织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国防支出(203)国防支出(20306)人民防空(2030603):指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指除开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20808)死亡抚恤(2080801):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208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21103)水体(2110302):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治理、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211)自然生态保护(21104)农村环境保护(2110402):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21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1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19901):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行政运行(21201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一般行政管理事(2120102):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机关服务(2120103):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城管执法(2120104):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2120107):指拟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法规政策、组织跨区域污水垃圾及供水燃气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120303):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指除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20801):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99):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1213)城市公共设施(2121301):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1213)城市环境卫生(2121302):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212)其它城乡社区支出(21299)其它城乡社区支出(2129901):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棚户区改造(2210103):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农村危房改造(2210105):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99):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其他支出(229)其他支出(22999)其他支出(2299901):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1、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正科级一级预决算行政机构,领导职数设局长兼党组书记、人防办主任1名,副局长3名;人防办副主任1名(正科级),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纪检组长按县委有关规定配备。股级领导职数10名。机关行政编制10人,机关工勤事业编制3人,下属5个事业单位,事业及事业工勤人员编制3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2人:平武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7个29人:平武县统筹城乡工作办公室8人、平武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1人、照明所8人、执法队1人、环卫所、房产股、平武县城建档案管理室2人)

2、设10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人事股、PPP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行政审批股、村镇建设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划、测绘、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城乡规划、工程建设、房地产业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及地方标准;负责工程报建、招标、开工审批、建设、管理、监督、房地产规划。

3.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人民防空工作。

4.组织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和各种专业规划,并依法实施建设和监督。

5.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测绘规划,负责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和测量标志工作。

6.依法监管建筑市场活动,审验建筑业资质和市场准入及许可,检测、监督工程质量。

7.制定实施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8.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质量,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

9.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计划节能工作。

10.负责全县风景园林名胜区的规划、建设。

11.负责城乡建设监察,查处城乡规划、建设、绿化建设的违章、违规行为。

12.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

13.负责和实施建筑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执业资格监管工作。

14.负责按规定标准征收和管理城建规费,监管下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

15.承担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等工作。

17.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本年实有在职人员55人,其中:公务员1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8人;参公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平武县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收入合计1493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12.81万元,占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21.17万元,占41%。

截止2019年12月末,固定资产总额为691.9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支出合计1159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08万元,占7%;项目支出10834.4万元,占93%。

2019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08.2万元,用于专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经费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支出3.79万元,占0.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9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24.98万元,占0.247%;节能环保支出5727.97万元,占56.23%;城乡社区支出2887.48万元,占28.34%;住房保障支出984.52万元,占9.67%;其他支出450万元,占4.4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的编制,对2019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在预算执行管理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县财政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相关的用款计划,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平财预(2019)33号文件,我局开展了全局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另一方面,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我局根据单位自身情况结合各项规定编制了《平武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内部控制手册》,系统阐述了预(决)算、账务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收支和决算收支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

预算经费支出明细科目存在误差;二是部门决算上报处理效率还需继续提升。

(三)改进建议。

加快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和账务处理能力,提升工作效率。

 

  

附件2

 

XXX项目2019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决算表.pdf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决算表.pdf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pdf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pdf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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