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0-10-29 15:49 文章来源:退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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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四川省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102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拟定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注重信访化解和困难帮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移交安置质量,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效;抓好优抚优待和军休工作,切实提升了保障管理水平并抓好双拥和褒扬纪念工作,营造了爱国拥军浓厚氛围。

二、构设置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拥军优抚安置股。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2名,副股级领导职数1名。下属事业单位一个:平武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年收入1027.12万元,因机构改革由民政局和社保局调剂结转和结余112.34万元;本年支出544.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95.12万元。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27.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7.07万元其他收入0.05万元。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544.34元,其中:基本支39.11万元,占总支出的7.18%、项目支出505.23万元,占总支出的92.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1139.46万元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540.5万元,占99.3%卫生健康210支出1.2万元,占0.22%住房保障221)支出2.61万元,占0.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44.31万元完成预算47.7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支出决算为540.5万元,完成预算4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抚抚恤资金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以及“双拥”先进县创建经费等还没列支完

2.卫生健康支出210支出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221决算为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9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只产生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及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5(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文件精神,组织乡镇对优抚对象、企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等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两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退役安置”等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优抚对象补助项目全年预算787.03万元,执行数为389.84万元,完成预算的49.53%,通过各项补助的发放,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既是完成政策任务,又是履行政治责任,既支持国防建设,又是支持地方建设,既能稳定军心,又能维护社会稳定。执行力较低的原因是我单位从7月才开始拨付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前面几个月由民政局在负责拨付。

2退役安置”项目全年预算数137.43元,执行数为81.48万元,完成预算的59.29%,通过退役安置各项政策的执行、补助资金的发放,体现了政府对参战、参军人员的关爱,既能稳定军心,又能维护社会稳定。执行力较低的原因是军队移交政府管理人员发生的补助、费用很少。

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预算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使用程序。全力做好优抚对象补助等“一卡通”系统发放工作,督促乡镇及时更新上报优抚对象变动情况,做好补助标准核实、提标等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优抚对象补助

预算单位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87.03

执行数:

389.84

其中-财政拨款:

787.03

其中-财政拨款:

389.8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章制度执行、完成每月对1000多名优抚对象各类补助的核定,通过“一卡通”系统足额发放。

    每月核实人员,按时通过“一卡通”系统足额发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00%拨付到位。

1000多名(每月人数不固定)优抚对象每月生活困难等补助的发放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00%拨付到位

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既是完成政策任务,又是履行政治责任,既支持国防建设,又是支持地方建设,既能稳定军心,又能维护社会稳定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优抚对象对国家政策、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发放。

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拥军优抚安置股、就业创业股、信访接待股。下属事业单位:平武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工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工作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管理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方面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接收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指导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核定编制数:行政人员5名、事业人员7名。2019年年末实有行政人员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县实1名,年末实有事业人员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收入102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7.07万元,其他收入0.0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全年支出54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44.31万元,其他支出0.0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27.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27.0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27.0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3.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1万元。

(二)结果应用情况。

年初调剂民政局和社保局上年结余结转112.34万元,我部门本年度总收入为1139.46万元,共支出544.34万元。年末结余结转59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9.56万元,结转原因主要是2019年还未来得及报销支出的办公设备采购等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结转575.56万元,结转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费用还没用完,结余资金下年继续滚存使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一些补助政策涉及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他们相对更关心自身补助情况,也能够随时咨询政策,了解自身补助结构标准,透明度很大。我县每年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和发放金额等做成了一本书,可以随时查阅每个优抚对象当年补助情况。补助标准文件及时下发至乡镇、补助人员名单及时与乡镇核对,并要求乡镇对人员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确保不漏一人,不重一人,做到公开透明。

(二)存在问题。单位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现财务人员都是其他岗位兼职财务工作,没有相关从业资质,财务工作中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三)改进建议。针对各单位财务工作者大部分都不是转业人员的情况,建议多组织举办一些培训和学习,特别是财务转业的培训学习。

附件2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

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工作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管理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方面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接收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指导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范围与支持方式: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涉密文件)和我县实际,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预算科目计划进行支出核实各优抚对象情况,足额按月发放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主要围绕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医疗费补助以及解“三难”等问题给予政策内的补助。按照乡镇核实、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的模式核实补助对象,录入系统,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核实补助标准,再通过银行转账或“一卡通”系统发放。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按照补助对象和乡镇调查了解、“一卡通”系统资金发放情况等方式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是由中央、省两级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下拨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到位和使用情况。中央下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转移支付预算759.94万元,完成绩效目标389.84万元,完成率51.3%。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27.09万元,完成绩效目标27.09万元,完成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章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使用、专账核算”,项目经费必须有经办人、监督人、单位领导人等逐级审核签字的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支付,各个环节缺一不可

(二)项目监管情况。通过“一卡通”系统核实录入发放该补助资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00%拨付到位。

(二)项目效益情况。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00%及时发放到位,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既是完成政策任务,又是履行政治责任,既支持国防建设,又是支持地方建设,既能稳定军心,又能维护社会稳定,优抚对象对国家政策、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发放满意度达到99%。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此项政策涉及优抚对象切身利益,优抚对象相对更关心自身补助情况,而且优抚对象了解自身补助情况,也能够随时咨询政策,了解自身补助结构标准,透明度很大。

(二)存在的问题。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系统不完善,导致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不全面,不及时。

(三)相关建议。

1、完善资金管理办法。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的收支使用规范和支付流程;

2、完善相关系统,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

 

 

 


 

五部分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2.收入决算表.pdf
3.支出决算.表.pdf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pdf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pdf
1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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