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平武县司法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0-10-25 16:50 文章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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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司法局

关于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4、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

5、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7、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部分公布)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筑牢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2.认真组织好了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各个重大节日中做好了法律宣传工作。

3.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超额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4.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原则,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5.进一步完善了公证律师服务运行机制,围绕全县经济工作开展各项公证工作服务。

6.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7.认真做好了扶贫开发工作,切实为帮扶村解决实际困难。

二、部门概况

平武县司法局属一级决算单位。行政单位1个(平武县司法局),下属单位1个(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71.8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3.8万元,减少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存在削减资金、人员调出导致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各类保险有所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单位: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2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7.9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79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24万元,占77%;项目支出182.65万元,占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66.0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83.77万元,下降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存在削减资金、人员调出导致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各类保险、人头经费等有所减少。                                         单位: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0.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1.57万元,下降1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存在削减资金、人员调出导致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各类保险、人头经费等有所减少。

单位: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0.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204)支出657.51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61.11万元,占7%;卫生健康(210)支出24.40万元,占3%;住房保障(221)支出47.87万元,占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90.89,完成预算83%。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20406)行政运行(2040601)支出决算为474.8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602)支出决算为105.27万元;基层司法业务(2040604)支出决算为20.96万元;普法宣传(2040605)支出决算为9万元;法律援助(2040607)支出决算数为24.55万元;社区矫正(2040610)支出决算为6.44万元;法制建设(2040612)支出决算为16.43万元。完成预算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以前年度业务实施进度支付造成的结转结余。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决算为26.48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支出决算为31.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99)支出决算为0.0048万元,完成预算100%;残疾人事业(20811)其他残疾人(2081199)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为24.4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为4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8.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4.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98万元,完成预算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杜绝三公经费超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08万元,占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万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08万元,完成预算9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28.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了一辆执法执勤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1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金额27.1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 执法执勤用车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98万元。主要用社区矫正、基层司法业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完成预算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14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相比2018年,省、市相关单位来访次数及人数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社区矫正、基层司法业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业务的上级单位检查和同级单位交叉检查。

4.平武县司法局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平武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2万元,比2018年减少10.37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2019年存在削减资金、人员调出导致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各类保险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平武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办案用途。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平武县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平武县司法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项目(依法治县、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平武县司法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普法宣传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依法治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夯实法治平武基础,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2)普法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全县2019年普法宣传任务。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平武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万

执行数:

20万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深入推进法治平武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治微电影拍摄

拍摄1部

完成1部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修复法治阵地

修缮5处

完成5处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制作大型户外广告牌

制作3块

完成3块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外出考察学习、参加培训

考察6次

完成6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开展35次

完成35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制作法治宣传资料

制作10万份

完成10万分

效益指标

为加快建设“三地两区”全省旅游生态强县和畅通活力幸福美丽平武营造了更为有序的法治环境,汇聚了更广泛的法治力量。

促进了平武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平武县的法治氛围浓厚。

促进了平武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平武县的法治氛围浓厚。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100%

满意度≧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平武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万元

执行数:

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落实全县普法氛围营造、乡镇及县城法治阵地建设打造、开展“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

“七五”终期验收工作正在迎检筹备中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落实全县各个乡镇的普法宣传资料

订购宣传物品和资料(1-12月)

完成

效益指标

让工作正常运行、让普法的意识深入老百姓的心中

让法治宣传出现在老百姓生活的每个角落,使他们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宣传力度≥90%。

让法治宣传出现在老百姓生活的每个角落,使他们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宣传力度≥9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100%

满意度≧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基本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20406)行政运行(20406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602),基层司法业务(2040604),普法宣传(2040605),法律援助(2040607),法制建设(2040612)。主要是指本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案件办理等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指除开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208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平武县司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行政单位1个(平武县司法局);下属单位1个(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4、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

5、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7、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部分公布)

(三)人员概况

我局2019年末人员编制数53名,公务员编制数42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人员编制数10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平武县司法局本年收入合计82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7.97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平武县司法局本年支出合计79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24万元,占77%;项目支出182.65万元,占2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的编制,对2019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在预算执行管理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县财政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相关的用款计划,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平财预(2019)33号文件,我局对2019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进行了自查,并根据各股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另一方面,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收支和决算收支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

中央转移支出经费进度较为缓慢,特别是专项及采购费用由于采购程序和报销手续较多等问题,导致经费支付时间慢。

(三)改进建议

加快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和账务处理能力,提升工作效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收入决算表.pdf

二、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三、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支出决算表.pdf

四、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五、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六、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七、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pdf

八、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pdf

九、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pdf

十、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十一、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十二、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十三、平武县司法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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