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平武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林政稽查、木材运输检查保障,为林业发展提供病虫鼠害防治检疫保障,负责林政案件查处、林政稽查、林政执法监督、林业政策宣传、木材运输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木材运输证件管理、木材检查站管理、森林病虫鼠害防治管理、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森林病虫鼠害检疫与执法、森林病虫鼠害防治与检疫宣传。
2. 负责《植物检疫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
3.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天然林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 负责全县林业科学技术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5.实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促进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平衡。组织指导全县林木良种基地建设,负责林业种子的调运协调和苗木培育技术指导,营造林技术指导服务,工程造林的规划、设计及检查验收。
6.实施天保工程,开展飞机造林作业及林地管理,建设平武生态环境。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熊猫公园建设为依托,做好林业产业发展。完成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了省林业厅组织的评审和审批,目前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完成了森林康养人家、森林康养基地、森林自然教育基地以及四星级森林人家的申报工作。目前已创建“省级森林康养人家”3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个,“省级森林自然教育基地”2个,“四星级森林人家”3家。
2.以退耕造林为抓手,促进生态环境改善。落实“3.12”义务植树方案,组织开展2018年度县四大机关义务植树活动和我为脱贫攻坚植棵树活动,全县共完成义务植树60余万株,10万人次参加。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12.3万亩和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2万亩。上级下达我县2018年公益林建设人工造乔木林2000亩、国有林抚育4000亩。人工造林2000亩已完成栽植,国有林抚育资金48万元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整合用于扶贫工作。下达我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9000亩,目前已完成作业设计7093.1亩,预计11月底完成栽植,占任务的78.8%。
3.以资源保护为根本,巩固涪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依法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手续,严格用途管制,严防森林资源和林地的隐性流失。全年共代收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468.4836万元,年度目标任务100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468.48%;罚没收入0.84万元,年度目标任务1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4%;木材变价款5.31万元,年度目标任务5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6%;林政案件破案率达100%,信访核实率达100%,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00余人次,办理信访件4件,回复政协委员提案1件,报送林业信息4篇。举行了3次松材线虫病监测、调查、取样等有针对性的培训会。根据省林业厅和市局要求,对全县11.9万亩松林进行了春、秋两次普查。在年初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今年对5家苗圃经营单位和个人,共160余亩种苗基地进行产地检疫,全年共签发调运检疫证书1400余份。继续落实野保办(加挂环保办牌子),牵头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与各乡镇、各林业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了以生态建设、生态保护为重点的《天然林资源保护责任书》《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森林防火责任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考核办法进行逗硬考核,有效压紧压实了责任,确保生态文明精神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4.以林业宣传为手段,巩固森林防火成果。全县各级共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坟头责任书6520余份,在县境内悬挂横幅标语730余幅,安装固定防火、野保宣传牌700块,书写堡坎标语500余幅,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资料550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13.5万条,制作、刷新大型宣传牌10余块。在县电视台播放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栏目,出动宣传车1500余台次在县境内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巡逻;在县城、重点林区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扑火知识等宣传活动21次,使防火工作深入人心,全面提高了广大群众防火意识。
5.以项目发展为重点,助推脱贫攻坚顺利“摘帽”。
协助编制了涪江沿岸核桃产业示范园、锁江羌族乡厚朴产业示范园、木皮藏族乡关坝村生态扶贫示范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平武县涪江沿岸核桃产业示范园已完成85%;平武县锁江羌族乡厚朴产业示范园已完成90%;木皮乡关坝村生态扶贫产业示范点已完成45%。巩固2017年毛叶山桐子1.21万亩,新建毛叶山桐子基地1.73万亩,6600余户贫困户每户在房前屋后零星栽植100株毛叶山桐子(折合面积1.32万亩),巩固毛叶山桐子苗圃基地50亩。组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截至目前,全县共组建11家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涉及建档立卡贫困社员216人,落实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联系人制度,对合作社业务进行“一对一”指导。
6.以正风肃纪为抓手,守好党风廉政建设“主阵地”。 坚持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覆盖全系统所有股室、下属单位,强化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走访基层站所30余处,提醒谈话10人。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常态化”督查督办案件工作,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个,查处有关违纪人员4人。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9名党委、班子成员和各责任股室按照分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目前为止,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14项、32个具体问题都已整改完毕。
二、机构设置
平武县林业局下属预算单位4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行政执法部门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乡镇林业站25个。
纳入平武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四川雪宝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 四川王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3. 四川小河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4. 平武县王坝楚森林经营所。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3346.9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增加4314.71万元,增长22.67%。主要变动原因是天然林保护工程、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517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75.28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3.39万元,占0.02%。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91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14万元,占13.54%;项目支出8576.17万元,占86.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335.3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77.73万元,增23.0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项目较多,均在前期准备阶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18.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减少878.67万元,下降8.14%。主要变动原因是天然林保护工程禁止采伐补助项目基础数据正在完善,资金未兑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18.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22万元,占0.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29万元,占2.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5万元,占0.47%;节能环保支出1712.13万元,占17.26%;城乡社区支出17万元,占0.17%;农林水支出7772.56万元,占78.36%;住房保障支出89.21万元,占0.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918.91万元,完成预算65.36%。其中: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支出决算数为76.22万元,完成预算的,5.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阶。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数为10.86万元,完成预算的96.71%;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决算数为0.94万元,上年结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15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数为18.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死亡抚恤(2080801)支出决算数为18.92万元,完成预算的213.06%,大于预算数原因是支上年预算;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支出决算数为3.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数为7.73万元, 完成预算96.63%,基本持平;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 支出决算数为39.77万元, 完成预算99.82%,基本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211):生态保护(2110401)支出决算数为411.7万元, 完成预算的30.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按进度报账;自然保护区(2110403)支出决算数为652.25万元, 支出为以前年度项目资金,本年新增项目在前期准备阶段,未实现支付;社会保险补助(2110502)支出决算数为514.8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2110599)支出决算数为127.5万元,本年无预算;其他退耕还林支出(2110699)支出决算数为5.88万元,成预算的58.8%,支出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开展工作与我局公务费打捆使用。
5.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的支出(2120501)支出决算数为17万元,本年无预算。
6.农林水支出(213):行政运行(2130201)支出决算数为3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含以前年度结转;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支出决算数为646.69万元,完成预算的95.19%,略小于预算数;森林培育(2130205)支出决算数为142.96万元,完成预算的8.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按进度报账,本年项目未完工,未报账;森林资源管理(2130207)支出决算数为3164.96万元,完成预算的6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工资要跨年支出以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正在核实基础数据未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0209)支出决算数为2306.63万元,完成预算的8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按进度报账;林业自然保护区(2130210)支出决算数为271.22万元,完成预算的54.241%,决,本年实现支出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按进度报账,本年项目未完工,未报账;动植物保护(2130211)支出决算数为28.11万元,支出为以前年度进度款,本年无预算;林区公共支出(2130226)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本年无预算,以前项目实施并报。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支出决算数为31.21万元,完成预算的58.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完成招标,正在实施,未报账;其他林业支出(2130299)支出决算数为7.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生产发展(2130505)支出决算数为814.46万元,完成预算108.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以前项目支出,本年完预算97%项目按施工进度拨款。
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数为89.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6.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保障支出。
公用经费156.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9.26万元,完成预算84.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1.08万元,占9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8万元,占9.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本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和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43万元,增长1.79%,基本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9辆,其他车型1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08万元。主要用于护林防火、退耕还林(草)、林政执法、林业项目检查验收、林业资金兑现情况、天保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护林、扶贫工作以及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8万元,完成预算3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66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接待人数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1096人次,共计支出8.18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对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1.绩效评价目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根据《平武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对评价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纳汇总、查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自评,形成了自评结。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优。《平武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平武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91万元,比2017年增加32.06万元,增长25.69%。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量大,差旅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平武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1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王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永久性森林大样地项目、羚牛季节性分布及栖息地管理调查、主要动植物影像调查、小型哺乳动物专项调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平武县林业局共有车辆2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其他文化与传媒支出(2079999):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友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指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20808)死亡抚恤(2080801):指反应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残疾人事业(208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指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211)自然生态保护(21104)生态保护(2110401):指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能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节能环保(211)自然生态保护(21104)自然保护区(2110403):指反映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节能环保(211)天然林保护款(21105)森林管护(2110501):指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节能环保(211)天然林保护款(21105)社会保险补助(2110502):指反映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节能环保(211)天然林保护款(21105)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2110503):指反映专项用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节能环保(211)天然林保护款(21105)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21105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211)退耕还林(21106)退耕现金(2110602):指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节能环保(211)退耕还林(21106)退耕还林工程建设(2110605):指反映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
节能环保(211)退耕还林(21106)其他退耕还林支出(21106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13. 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14. .农林水(213)农业(21301)农业组织化与产业经营(2130124):指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标准支出;
农林水(213)农业(01)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行政运行(21302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2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指反映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森林培育(2130205):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就是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林业技术推广(2130206):指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实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森林资源管理(2130207):指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森林资源监测(2130208):指反映森林资源清查、核查、监测,资源状况评价等怎么的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0209):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林业自然保护区(2130210):指反映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底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动植物保护(2130211):指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林业执法与监督(13):指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林业质量与安全(2130218):指反映林业标准制定、规程规范编制与实施、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2130219):指反映林业工程与项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林业产业化(2130221):指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林区公共支出(2130226):指反映林区公共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指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农林水(213)林业(21302)其他林业支出(21302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213)扶贫(21305)生产发展(2130505):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就是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怎么支出。
15.住房保障(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平武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平武县林业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教股;造林股;行政审批股;林政股;野保股;护林办;森防办;天保中心;造林管理站;科技推广站;森林资源管理站;飞播站;林家坝检查站;北山检查站;平驿检查站;王坝楚森林经营所;四川雪宝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川王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川小河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龙门山林场和25个乡镇林业站。
(二)机构职能
1.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林政稽查、木材运输检查保障,为林业发展提供病虫鼠害防治检疫保障,负责林政案件查处、林政稽查、林政执法监督、林业政策宣传、木材运输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木材运输证件管理、木材检查站管理、森林病虫鼠害防治管理、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森林病虫鼠害检疫与执法、森林病虫鼠害防治与检疫宣传。
2. 负责《植物检疫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
3.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天然林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 负责全县林业科学技术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5.实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促进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平衡。组织指导全县林木良种基地建设,负责林业种子的调运协调和苗木培育技术指导,营造林技术指导服务,工程造林的规划、设计及检查验收。
6.实施天保工程,开展飞机造林作业及林地管理,建设平武生态环境。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人员概况。
平武县林业局2018年度编制人数为302人。其中:机关行政13人,工勤人员6人,事业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人,财政补助人员279人。年末实有人数为227人。其中:机关行政14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3人,财政补助人员209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人员1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517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75.28万元,占99.98%。具体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44.8万元,农林水支出116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2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91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14万元,占23.54%;项目支出8576.17万元,占86.46%。具体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12.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万元,农林水支出777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2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关于从严从紧控制公务开支要求,从严控经费开支。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资金,严格财务审批制度。重大开支党组会集体研究,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同时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计算,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自评结论为“优”。具体评价如下评价结果如下。
1.经济性评价
预算配置方面:我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同时,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从源头严格控制和降低了行政成本。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落实《预算法》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各项支出按照批准的预算审核列支,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支出的范围和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预算管理方面:部门整体支出能有效按照预算要求基本执行,预算支出范围合理,预算支出项目细化,资金使用方向明确,管理合规,且决算工作精细到位,基本体现了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数据统筹性和宏观性。
资产管理方面:我们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统计工作,单位无固定资产流失现象。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局整体支出重点用于项目资金支出,基本完成了当年度项目资金的拨付工作,有效对其实行了监管,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于基本支出也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人员经费安排基本得当,业务工作与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安排配比率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68万元,支出决算为89.26万元,完成预算的84.46%。
2、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存在问题
1、行业管理还比较粗放。
2、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
3、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比较迟缓,各项目经费支付不能及时到位。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继续从严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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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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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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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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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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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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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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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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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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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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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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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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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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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XLS.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