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公安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决定;部署、领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公安队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协管县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领导干部。
3.调查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对策,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防范、控制和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指导和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5.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破部分特大案件。
6.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复杂场所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并依法处置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群体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群体性突发事件。
7.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打击车匪路霸,查处重特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的考试考核工作。
8.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和重要场所的治安巡逻工作,依法查处现行违法犯罪;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9.组织、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10.组织实施对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场所和国防科研产品运输的安全警卫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刑事技术及行动技术建设;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保卫工作。
13.依法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出入境工作。
14.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监督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系统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系统审计、信访工作。
15.指导全县公安指挥中心和通信业务建设;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和被装、经费;做好局机关的警务保障工作。
16.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系统开展情报分析研判、信息系统建设、情报平台运行管理、建立情报工作规范、情报交流会商工作。
17.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
18.统一领导全县消防部队建设;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19.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20.承办县政府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2.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重点工作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全县公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省厅战略部署,紧扣市局“1144”工作布局,秉持“忠诚坚毅显本色、规范高效促发展、创新实干铸品牌”工作理念,锚定“全县领先、全市晋位、全省出彩”工作目标,按照“12341”工作思路(贯穿“一条主线”、实施“两大战略”、构建“三大”体系、推进“四大工程”、做实“一大保障”),开局新征程、再创新辉煌,为护航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绵阳公安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武县公安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武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6428.6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41.71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收入预算6428.66万元,其中:财政结转原项目下达至本部门上年结转390.25万元,占6.0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38.41,占93.9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支出预算642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3.16万元,占80.47%;项目支出1255.49万元,占19.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28.6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41.71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78.6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09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7.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6.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38.4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51.46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758.71万元,占78.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7.62万元,占12.21%;卫生健康支出145.33万元,占2.41%;住房保障支出396.75万元,占6.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4408.4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2023年预算数3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机关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2023年预算数2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机关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特别业务2023年预算数43.2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机关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事业运行2023年预算数2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机关单位辅警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2023年预算数5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机关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48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为机关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41.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为机关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0.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为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2.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为机关单位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145.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396.75万元,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73.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99.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73.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县财政局会同县委外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公安机关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外地公安机关到我局办案取证等。
(三)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数。
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县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县财政局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平武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42.2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04.55万元,下降17.84%。主要原因是人数减少,运行经费下降。
(二)政府采购情况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平武县公安局共有车45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5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平武县公安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865.24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865.24个。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收支总表.pdf
5.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pdf
7.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pdf
8.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10.
平武县公安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