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8410557/2026-01297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平武县残联 | 成文日期: | 2026-06-25 |
| 发布日期: | 2026-07-06 | 文 号: | 平残联〔2026〕14号 |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 键 词: | 补贴办法, |
平武县残疾人联合会平武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平武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办法》的通知
平残联〔2026〕14号
平武县残疾人联合会
平武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平武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残联: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现将《平武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精准做好动员摸排,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主动申报、实施无障碍改造,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平武县残疾人联合会
平武县财政局
2026年6月25日
平武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补贴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助残资金,解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我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工作机制,结合省、市残联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户籍地在平武县,符合省、市残联关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相关要求,并按照程序实施改造的残疾人家庭。
二、改造内容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要立足残疾人居家障碍的实际情况,聚焦入户出入口、院内通道、地面通行、卫生间、厨房、卧室等重点高频生活场景,对其房屋基础设施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造,并适量添置有助于残疾人消除或减少居家障碍的设备和产品以及提高生活水平的智能化家居设备安装,排除用电安全隐患的水电线路改造和安全插座开关配置,满足残疾人居家基本需求,改善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不断提高重度残疾人居家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水平。具体改造内容按照省、市残联相关要求执行。
三、补贴相关内容
(一)补贴标准。对在补贴限额内的改造,根据《平武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限额标准》(附件)和残疾人改造的内容,汇总确定补贴金额。改造费用低于6000元的家庭,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改造费用发放补贴;超过6000元的家庭,经验收合格后,原则上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资金,对于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低收入家庭或个人),可适当提高补贴金额,但不得超过户均6000元的30%。
(二)年度任务。根据省、市残联工作要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数,申请改造数量超出年度目标任务的,根据情况可以纳入下一年度改造。
(三)资金来源。中央和省、市资金,县级筹备资金(含东西部协作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
四、补贴程序
(一)申请。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可通过“天府通办”、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基层残疾人组织等方式向县残联提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考虑到残疾人行走不便、沟通不便,对无障碍设施了解不多,乡镇残联可以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组织人员上门为残疾人家庭讲解政策、摸清需求、协助申请,并提出改造方案。
(二)评估。县残联组织乡镇一起对残疾人的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和改造方案进行评估,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程度、生活自主情况、从事家务情况、居家学习和就业情况、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及愿望等,评估需求和方案是否合理。特别要严格评估残疾人超出改造内容的特殊需求,确实有助于消除或减少居家障碍的,可纳入改造范围,明显不合理的,不能纳入改造范围,从源头上防止出现改造内容与残疾人实际不符的情况。并有针对性地为每个家庭制定个性化无障碍改造方案,方案必须由残疾人或残疾人监护人签字确认。
(三)公示。项目实施乡镇应将当年拟实施改造的残疾人名单、拟改造内容在乡(镇)、村(社区)两级分别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规纳入项目对象;公示期间收到有效异议线索的,全面核查并重新评估。核查后符合条件的重新公示,直至无异议予以纳入;核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结果。
(四)施工。乡镇要与残疾人家庭沟通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改造,在改造过程中,鼓励残疾人家庭就地取材、就近寻找施工人员,自主完成改造,提升残疾人家庭的参与度、积极性。对于无能力完成改造的家庭,实施乡镇要充分发挥乡镇、村残协力量,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施工队帮助无能力实施改造的家庭集中改造,如有必要,需提前同家改户沟通好,可以同参与改造的残疾人家庭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防止发生矛盾纠纷。在施工期间,县残联将不定期抽查和督导。
(五)资金审核与验收。由于平武地处山区,改造家庭交通条件不同、材料选取不同、人工价格不同、二次转运等因素存在市场价格差异,要确保量价款既合法合规又符合本地实际情况。
1.项目改造方需收集提供改造前、后的照片,购买产品、材料的发票或收据、转账记录以及人工费用凭证等必要的佐证资料。
2.项目验收按照《平武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限额标准》,残疾人家庭改造价格超出限额补贴的,按照限额标准给予补贴,低于限额补贴的,按照实际直接产生费用给予补贴,单项合计不得超过每户汇总确定的补贴金额。项目实施乡镇要全程参与量价款价格的审核把关,确保实事求是、账实相符。
3.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竣工后,乡镇要牵头组织相关人员逐户进行验收,并及时整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直至验收合格。县残联抽查不低于30%的残疾人改造户,验收完成后,将改造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拨付补贴资金。
(六)资金拨付。经验收合格后,县残联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残疾人“一卡通”账户。由乡镇、村组织人员帮助完成改造的,资金兑付给残疾人家庭后,由实施改造的乡镇负责监督改造家庭及时兑付施工人员报酬及材料款。
五、监督与责任
县残联应定期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的有效使用;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相关要求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平武县残联负责解释。本办法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附件:平武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限额标准
附件
平武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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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改造内容 |
适用范围 |
单位 |
最高补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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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凝土 |
院坝、室内地平、水泥护坡、无障碍通道等 |
元/m³ |
500 |
达到实用、耐用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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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锈钢护栏 |
院坝、台阶等 |
元/㎡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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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热水器 |
卫生间 |
元/个 |
1000 |
含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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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马桶 |
卫生间 |
元/个 |
1500 |
含上下水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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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智能马桶 |
卫生间 |
元/个 |
3000 |
含上下水、电路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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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门改造 |
卫生间、卧室等 |
元/扇 |
600 |
含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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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低位橱柜 |
厨房 |
元/米 |
1100 |
含橱柜门、水池、水龙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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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用电线路 改造 |
室内 |
元/户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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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 |
其他未列入项目改造限额标准,且符合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要求的改造内容,在合理合规范围的,按照实际价格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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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项目验收按照项目补贴限额标准,残疾人家庭改造价格超出限额补贴的,按照限额标准给予补贴,低于限额补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