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武县乡村振兴专岗人员招募公告》的规定,此次招募于2026年4月11日进行了笔试。现将笔试成绩和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笔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一、笔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须知
(一)体检考生集中时间和地点
1.集中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早上8:30前,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出发时未到达集中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集合地点: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19号1栋)。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男性受检人员460.80元/人、女性受检人员476.80元/人(微信付款)。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时不能随身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加体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全程佩戴口罩。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5.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或体检工作人员反映。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体检事项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体检当日早上从集中地点出发时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递补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考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体检结果和招募人员公示
体检结果、招募人员公示等具体事项均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平武县2026年招募乡村振兴专岗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