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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顺价上调水晶镇压缩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2023-06-01 15:57文章来源: 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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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2023〕115号

 

 

平武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近期,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调了2023年至2024年的天然气门站价格,其中,管制气门站价居民气量上调15%,为1.7595元/m³;非居民气量上调20%,为1.836元/m³。非管制气(超计划配量)上浮80%,门站价为2.754元/m³;浮动气量挂靠当月JKM普氏日韩天然气价格标杆指数,预计全年进气价格为4.30-7.10元/m³。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当前天然气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8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我省配气价格监管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05号)、《关于放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9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我县居民用气气量占比72%,你公司购进管制气量主要是居民用气,非居民用气为非管制气量及浮动气量的实际。为及时疏导上游门站价格上调带来的价格矛盾,稳定居民生活用气,化解非居民用气门站价上浮带来的冲击,在我县尚未建立《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的情况下,我局比照已建立《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县市的联动方式,合理制定了此次调价水平。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平武县水晶镇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顺价上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顺价调整后的水晶镇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

1.居民生活用压缩天然气:根据上下游联动公式,由3.50元/m³顺价上调为3.74元/m³;

2.非居民用压缩天然气:根据上下游联动公式,由4.00元/m³顺价上调为4.40元/m³。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价格从2023年5月1日开始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出台新的调价政策,将对此文件作变更。

三、公示要求

你公司应将此通知及新的水晶镇压缩天然气《销售价目表》在营业窗口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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