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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0-11-05 11:36文章来源: 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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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中秋佳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杜绝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城郊派出所原副所长邹泽、民警朱曦出差期间改变行程借机旅游的问题。2019年6月,城郊派出所原副所长邹泽与民警朱曦借到广州出差之机,擅自改变行程,前往长隆野生动物园游玩。邹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5月,朱曦受到书面诫勉处理;2020年9月,邹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并降为四级警长。
    游仙区信义镇陡坡村原村委会主任王运炳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的问题。2017年4月,在陡坡村2017年申报“一事一议”项目时,王运炳通过违规申报,套取补助资金8万元,其中1.6万元用于村社干部聚餐。王运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7月,王运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受到责令辞职处理,违规套取资金已退回4.2万元,剩余3.8万元由信义镇纪委继续追缴。
    江油市永胜镇原三圣村村支书吴英慧等4人、原景台村村支书熊开发等4人违规发放电话补助的问题。2017年1月,原三圣村(现新春村)村支书吴英慧、村主任何禄生、文书胡义城、妇联主席兼出纳王海英经商量后,擅自决定按照书记、主任每人每月70元,文书、出纳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给村“四职”干部发放2016年上半年电话费补助,共计发放1440元。2018年2月,原景台村(现藏王寨村)村支书熊开发与村主任唐明友、出纳熊开菊、会计刘大进商议后,擅自决定按照书记、主任每人每月60元,会计、出纳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给村“四职”干部发放2017年电话费补助,共计发放2400元。2020年5月,吴英慧、何禄生、胡义城、王海英、熊开发、唐明友、熊开菊、刘大进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款予以追缴。
    三台县公安局新鲁派出所教导员黄礼林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月至2019年8月,黄礼林在三台县公安局新鲁派出所工作期间,违规将新鲁派出所的一辆警用摩托车长期放置于三台县城内,供个人使用,直到2019年8月才将该摩托车归还给新鲁派出所。黄礼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5月,黄礼林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以上四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改变行程借机旅游,有的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有的违规发放电话补助,有的违规公车私用。这些违纪违规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心存敬畏,严守纪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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