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0 15:56文章来源: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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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函〔2022〕149号)要求,现公布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地址:平武县龙安镇政府街7号,电话:0816-8810854)。

一、总体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从加强领导、强化意识上着手,形成了有效的公开机制和制度约束机制。

(一)主动公开

依据信息公开要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涉及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要会议的安排和进展情况等有关政府信息共28条。一是主动公开有关退役军人事务方面的政府信息。围绕退役军人返乡报道、转业、考试考核、优待证申领等,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服务信息。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利用多种形式强化对退役军人相关政策的解读,着重解读政策制定依据、背景、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使政策内含透明,避免误解误读。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依法依规解决群众诉求,不断增强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进一步健全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整改机制,建立接收、办理、回复、归档工作流程,做到落实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认真做好信息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三是建立日常读网工作制度,定人定时加强上网信息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做好日常反馈错情错敏的整改工作。

(四)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的栏目运维工作。结合《条例》和退役军人工作实际,梳理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做到栏目设置与公开内容一致。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县上融媒体、公示公告、LED等方式公开各类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强交流培训学习。利用培训学习,提升工作效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三是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将各股室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实行量化打分,确保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二是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三是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四是公开信息中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错用等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高度重视,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对原有的公布信息进行进一步梳理、补充、完善,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加大自查自纠检查力度,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