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龙安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13 14:18文章来源:龙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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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编写2020年龙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部署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开展政府信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龙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机构建设。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张晓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落实1名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政府公开信息,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检查、考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大工作指导,提高政务公开质量镇党委、政府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年初按照要求研究制定了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用好载体,扩宽公开形式。积极完善政务公开栏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二是有效发挥公示栏、村村响等宣传方法的作用,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3条,其中:领导简介及分工数1条;内设、直属机构数1条;政策文件数1条;文件解读数1条;规划计划数2条;工作动态数65条;重要会议数22条;公示公告数1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数3条;应急管理数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其他数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要求,我镇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制度,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并明确申请受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202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要求。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本镇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该项工作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对有关文件、计划、方案等方面的公开力度还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公开的政策文件解释力度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照通知,认真清理我镇政府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政策等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创新公开载体。与时俱进,通过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快速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