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水晶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0-01-30 17:03文章来源:水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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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水晶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水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施《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办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镇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1.2019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并成立水晶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龙昌武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曾李任副组长,党政办全体工作人员为组员,对全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和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明确了相应的管理权限,落实了行政负责制。2.及时主动公开: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3.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公开标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制订工作制度。在贯彻落实我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报送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制订并公开了详细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加大对旅游服务、项目建设、旅游扶贫、抓党建促脱贫等事项的公开力度,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帮扶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4.(三)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效果良好。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各单位(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由于有一整套完善的工作制度、一个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良好,公开结果真实、可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3条,其中:公开机构职能数1条;领导简介及分工数8条;内设、直属机构数1条;政策文件数2条;文件解读数2条;规划计划数1条;工作动态数22条;重要会议数12条;公示公告数22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数6条;应急管理数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1条;其他数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要求,我镇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制度,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并明确申请受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2019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要求。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本镇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已全面推开,但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信息公开后主要是百姓自身阅知、导致百姓对具体内容了解不够;网上公开信息使不用网络的个别群体不能及时知晓信息。
    (二)改进措施。
    1.提高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信息公开方与各驻村领导干部、村社干部要加强宣传、做好解读。拓展公开形式,除网上公开外、增加适合不同群体知晓政府信息的方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