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1 13:49文章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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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平武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健全各项公开制度。截至目前,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登勇任组长,李绍铭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健全完善制度。县公安局按照上级机关工作要求,将本部门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同时,从公开信息的梳理、发布、受理、答复以及此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职责,形成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并根据各方意见适时调整、充实和完善,以便群众查阅。同时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工作规范。操作规范,办事指南和相关材料均摆放在规定位置,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微信、官方微博在网上公开办事流程、收费等,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了信息公开效率和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信息审查。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县公安局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构,严格落实《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督导检查工作完善了发布新信息登记备案制度,确保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及时、依法、有效地公开。四是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根据平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编目,先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主要以涉及公安方面的行政审批、安全生产、财务公开等信息和政务动态信息、各部门的机构职能信息、领导分工、办理各种事项的告知信息为主。政务信息包括领导活动、工作部署和政府大事记等。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通过准确、亲切、自然的表达,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相关重要政策法规,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我局 主要通过平武县政务外网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对相关政府信息以及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2019年度,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1.8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信息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2020年,局将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切实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转化为动力,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依托网络、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加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全面梳理公安业务工作,对于属主动公开范畴的,全面及时予以公开;对属于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坚决不予公开。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申请受理、后台处理、反馈答复、监督保障等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转变信息公开方式。将接受社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多种政务公开形式,积极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