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审计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15 11:22文章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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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平武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平武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168822750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以加强审计工作为重点,着力反映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和提升公信度为目标,逐步推动完善各项制度。

2019年县审计局通过平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9条,其中对18个审计项目结果进行了公开;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等重大事项予以了公开;对机构改革后审计职能职责、办事机构及人员、审计工作流程等进行了公开;对审计工作动态及最新审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着时效性不够强、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等问题,与政府和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为此,下一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统一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当作便民、利民的大事来抓。按照《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并更新公开的信息,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开展。

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和研究,规范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