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政策
(一)补贴名称:
高龄津贴
(二)政策依据: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绵府发〔2015〕28号)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武县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府办发〔2016〕16号)
(三)发放对象
户籍为平武县内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人。
(四)发放标准
80周岁(含80周岁)—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25元;
90周岁(含90周岁)—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400元。
在核定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困难对象收入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符合其他条件的惠民政策。
(五)申报审批流程
一是申请,凡符合享受高龄津贴条件的老年人均可到户籍所在的村(社区)申请(如因身体等原因也可委托申请);二是受理及审批,由各乡镇辖区内村(社区)受理初审→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执行发放(通过绵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直发)。
(六)政策咨询
平武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股:0816-8823103
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七)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工作日09:00-12:00 13:00-17:00
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浏览次数: